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芜湖县始终紧盯整改责任落实,采取多种措施,从严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全面压实责任。强化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实行县党政领导干部推动分管单位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县级党政领导参加分管单位的巡察反馈会议,提出整改要求,审阅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在巡察整改期间,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指导被巡察单位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整改中出现的难点和复杂问题,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解决,打通整改“中梗阻”,充分发挥县级党政领导督促协调作用。
强化指导审核。在每一轮巡察反馈后,县委巡察办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指导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按照市委巡察办“315”工作法,严把时间节点,紧扣问题整改,落实“一题一档”要求。整改期间,协助被巡察党组织调阅巡察工作资料,全面了解核实问题情况,指导拟定整改方案和三个清单。被巡察党组织在集中整改后形成整改报告初审稿,县委巡察办对照反馈问题逐一审核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成效等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挑明问题,进一步提出整改要求,使问题真整改、改到位,并形成长效机制。
开展专项检查。在两轮巡察之间,适时对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形成一轮巡察紧跟一轮专项检查滚动推进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落实。县委组建四个专项检查组,采取核对台账、查阅“一题一档”、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和走访等方式,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深入了解,着力发现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并形成专项检查报告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书记专题会汇报。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再反馈,要求认真分析原因、逐一整改,并限期1个月向巡察办报送整改情况。目前,已开展专项检查7次,对完成集中整改的被巡察党组织现实全覆盖,共提出意见建议139条。
通报共性问题。对前期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要求全县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动将自己摆进去,深入查摆自身是否存在同类问题、相似问题或者变异问题,牢记使命和担当,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做到未巡先改、边巡边改、已巡再改,把“改”字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认真做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已通报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违规变相发放福利、招工领域乱象丛生等4个共性问题。
形成监督合力。巡察反馈意见抄送县分管领导、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各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全面了解掌握驻在单位巡察发现的问题,协助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全程跟踪督促。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及时通过反馈函的形式向有关部门反馈,在日常工作中落实运用巡察成果。对巡察发现的突出性问题,主管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相关单位,直面问题、直指要害开展专项治理。目前,已开展“借款清退”“村级食堂管理”“水利清淤项目”专项治理,对未成年人进网吧禁而未绝、破解安置房办证难题进展不快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正在进行。
巡察发现问题不是最终目标,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切实把巡察发现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进而推动各方面事业健康发展,才是巡察监督的目标所在。县委坚持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作为巡察整改的着力点和落脚点,长抓不懈、久久为功,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将巡察整改落到实处。(芜湖县委巡察办 汤来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