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目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武汉的肺炎疫情牵动我县人民的心。为保护您和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请您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一、请避免前往或参加密闭或通风条件不好的室内聚会和集体活动。
二、乘坐交通工具、在人员聚集场所请自觉佩戴口罩。
三、保持住所的通风良好,保持乐观心态,注意休息、注意营养、增强体质。
四、如果您2020年1月11日后从湖北来芜湖县、去过湖北以及途经武汉来芜湖县,应立即与村(居)委会联系并登记,并到辖区医疗机构或村卫生室进行体温检测,有条件的也可自行进行体温检测。未发热的,应当按照要求居家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在居家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避免接触他人。
五、避免与近半个月来自湖北尤其是武汉的人员特别是发热的人员接触;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触后,请您自行与家人等隔离,不要外出,至少保证14天,同时注意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
六、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出现了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请戴上口罩马上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在前往就医的途中,请您和陪同人员都佩戴口罩,在咳嗽时请用纸巾或者手肘衣服捂住口鼻,避免直接用手擦拭口水、鼻涕等分泌物,到达医院后马上前往预检分诊台,告知医护人员自己的旅行经历和症状,并听从医护人员指引就诊。
七、请您配合相关医务人员采取的调查、隔离和消毒等处置措施,积极配合相关医护人员对您进行访视和医学观察。
八、如有疑问,请拨打12320咨询。
祝您春节快乐,身体健康!
芜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