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企业用工难题。针对疫情防控导致部分企业用工不足的问题,县纪委监委督促开发区管委会第一时间出台了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意见,对规上工业企业和2018年以来招商引资落户的企业,凡是县域外返岗和新录用员工自驾、搭乘公共交通、包车、拼车的均给予一定补助,吸引企业员工返岗复工。同时,针对县域内三产从业人员待业较多的现状,督促县人社局及时开展线上招聘,引导县内三产从业人员向二产转岗,鼓励外出务工人员留县就业。截止目前,开发区复工企业近600家,返岗员工3万余人。
续接企业资金链条。在督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因复工复产存在流动资金需求。县纪委监委要求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及时跟进,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与企业双向对接,降低县中小担保公司费率,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将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下浮10%以上,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给予贷款本金不超过200万元的财政贴息补助。目前,全县已有17家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了有效对接,确保了复产期间资金链正常运转。
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部门,认真执行运用价格政策降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相关政策,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冲击。其中,县供水部门2至6月份期间,将对相关企业的水费每吨减收0.3元,同比估算可减少水费支出105万元;供电部门已对13家用电企业执行两部制电价政策,暂停容量21285KWA,减少电费支出26万余元;供气部门2至4月份期间,将对全县中小微企业按现行气价下调10%,同比估算相关企业可减少燃气费支出208万元。(芜湖县纪委监委 许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