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时间:2020-03-25 14:53    来源:湾沚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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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文玲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陶善生,党组成员、副主任陶显松、董晖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为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要认真抓好学习贯彻。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规定》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意义,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要紧紧扭住责任制“牛鼻子”,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深落细落实;要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坚持党建工作和人大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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