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残联: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时间:2020-03-27 16:16    来源:湾沚纪检监察网  
【字体: 】      打印

3月27日,芜湖县残联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集体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县残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后,芜湖县残联党组结合县残联工作实际,迅速开展学习讨论。会议指出:《规定》的出台,进一步明晰了党委(党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使命,将使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的政治之责,作为县残联党组,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精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县残联党组书记黄玮要求:一是县残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把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规定》要求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的具体体现;特别是会党组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盯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确保 《规定》在全县残联系统贯彻落实。二是县残联党组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清单,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承强)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