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你因落实重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本应给予党纪处分,但是我们综合考虑你日常工作表现良好和接受调查期间积极配合,现决定给予你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你本人有意见吗?”
“感谢组织对我的关怀和信任,给予我任何处分我都接受,今后一定汲取教训,认真踏实的落实各项工作……”
这是芜湖县六郎镇纪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芜湖县纪委监委坚持宽严相济、综合把握,充分践行“四种形态”,贯彻好“治病救人”的工作指导,把从严执纪问责与从宽容错、纠错有机统一起来,把关心关爱干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让执纪问责宽严适度、严字当头。
在问题线索管理方面,对各类问题进行分析分类,区分不同类型。对来信来访、明察暗访、检查考核和纪律审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以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提醒有关人员和单位及时纠正和整改,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错误变成大错误,充分给予改正错误的机会,体现执纪问责的“宽”。对严重违规违纪或不知敬畏、屡教屡犯的个人和单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原则严肃处理,体现执纪问责的“严”。
“纪检监察需要宽严相济,既要避免‘严过头’,对待一切错误都‘一刀切’、‘一棒子打死’;也要避免‘暗中松绑’,执纪监督‘看人情’、‘开后门’,实现宽之有据、严之有理,让执纪问责更有‘信服力’。” 芜湖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道。(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