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县委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5月10日至7月30日对县人大机关等14个单位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主要任务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聚焦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二、受理信访范围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和内设股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于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其他方面问题,按规定不予受理。
三、受理信访方式
(一)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应急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航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1.巡察信箱:设在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应急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航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县信访局等办公场所;
2.举报电子邮箱:whxwxcz2@163.com;
3.举报电话:0553-2595762 15212242863;
4.来信请寄:县行政四号楼十一楼县委第二巡察组。
(二)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委统战部、县教育局、县一中、南湖学校、新芜学校。
1.巡察信箱:设在县委统战部、县教育局、县一中、南湖学校、新芜学校和县信访局等办公场所;
2.举报电子邮箱:whxwxcz3@outlook.com;
3.举报电话:0553-2595763 15155308053;
4.来信请寄:县行政四号楼十一楼县委第三巡察组。
(三)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融媒体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巡察信箱:设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融媒体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信访局等办公场所;
2.举报电子邮箱:whxwxcz4@163.com;
3.举报电话:0553-2595761 18755343575;
4.来信请寄:县行政四号楼十一楼县委第四巡察组。
中共芜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