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于2020年5月9日至7月30日,对芜湖县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芜湖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县管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党委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芜湖县南湖国际大酒店13层
(二)邮政信箱地址:芜湖县行政四号楼11层县委巡察办转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
(三)意见信箱:芜湖县南湖国际大酒店、芜湖县人民政府、湾沚镇人民政府、六郎镇人民政府、红杨镇人民政府、陶辛镇人民政府、花桥镇人民政府
(四)电子邮箱:whxc02@sina.com
(五)电话:13855318099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7月3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