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芜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5-26 09:53    来源:湾沚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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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18日至7月31日,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对芜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了交叉(提级)巡察。2019年10月11日,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向芜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的5个方面共18类问题,40项具体内容,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以上率下,迅速部署,细化措施,立行立改,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经过为期三个月的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共追缴违纪款59693.8元(涉及37人次),已全部上缴至县纪委退款专户,约谈6人,书面检查2人,制定制度3项,修订制度6项,规范业务流程58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自觉,扎实开展整改

(一)思想到位,态度坚决,动员部署整改工作

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中肯实在,切中要害,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我局的“政治体检”导向精准、问题明确。局党组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的工作来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反思,准确剖析,全面贯彻,坚决整改。在市委第四专项组反馈之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10月13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议,传达了巡察工作精神,党组书记在会上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地整改落实。

(二)明确目标,压实责任,有序组织整改工作

局党组经过审慎研究,制定了《中共芜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整改步骤、整改内容和整改要求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既结合工作实际,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分管责任,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重点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突出重点,提升党组班子凝聚力,做到律己严、作风实、落实准。强化监督检查,对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针对问题,上下联动,逐条建立整改台账

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保证上传下达通畅,针对18类问题,40项具体内容,逐一建立了整改清单台账,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和落实细则,对可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对历史遗留问题,持续推进整改进度,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共召开3次整改工作推进会,及时发现,沟通,解决问题。

(四)建章立制,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整改工作

注重从源头抓起,结合局工作实际和机构改革工作制定了《芜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议事规则》《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制度》等3项制度,修订了《机关管理制度》《财务支出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轮岗交流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全面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等58项业务流程,通过制度的完善和业务流程的规范,有效地避免了内部管理和岗位履职过程中的各种违规风险,切实将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

二、动真碰硬,狠抓落实,坚决抓好整改工作

对照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我局制定的整改工作方案,局党组自我压实主体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工作。截至目前,4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7条,正在整改3条。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制定局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开展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的要求、会议部署,完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学习材料。二是制定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集中学习,提供交流、沟通、进步的平台,提升党员参与度,做到“人人上讲台”,将政治理论学习融入实际工作当中。2019年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6次。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学习教育计划,督促各部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领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会议精神全部纳入学习范围,扩大学习广度,提升学习深度。列出《选编》《纲要》等规定书目专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2019年共召开了主题教育学习会9次,主题教育学习心得交流会2次、调研成果交流会2次、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研讨会1次。

(2)针对“没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问题。一是夯实理论学习基础,创新获取信息渠道。将调研作为夯实理论学习基础和指引工作方向的重要手段,2019年10月15日—11月12日,局主要领导带队走访调研不动产登记中心、花木大市场和花桥木器包装园等单位,共召开座谈会3次,掌握一手资料。10月30日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各自的调研成果。引导局青年干部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手段拓展学习渠道,局团支部共19名青年干部将“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安徽纪检监察”等公众号作为学习阵地,拓宽学习范围。二是加强政治学习督查。由局党总支负责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不定期测试抽查,由各支部负责对所属党员进行日常测试检查,将测试结果作为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避免前学后忘、表面学习的现象。严格执行通报制度,切实加强政治学习督查,检测党员的真实政治理论水平。2019年10月30日,局党总支组织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了应知应会测试,平均分数达到95分以上。

(3)针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不力”问题。一是加强学习,统筹推进整改。2019年12月16日组织学习“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业务知识。在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反馈后,立即针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中心窗口进行业务对接。二是根据“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工作要求,按照“一窗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的原则制定《芜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服务事项行政审批流程》(芜自然资规办〔2019〕7号),至2019年11月4日我局138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中心窗口,严格按照我局在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芜湖县分厅政务服务事项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截至目前,中心窗口已发放各类许可证书16982份。

(4)针对“专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存在抄袭现象”问题。一是在理论学习中强化作风建设。政治理论学习和作风建设齐抓共管,强调学习的严肃性,对抄袭心得体会的2位同志作出严肃批评,责令做出深刻书面检查。二是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2019年11月2日,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提示干部职工学习要入脑入心,有所得,有所悟,提升理论素养。三是强化日常督导。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能,通过测试、评比等手段检查学习效果,层层压实责任,净化学习氛围。

2.党组领导班子不团结

(5)针对“原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不团结,个别领导作风不民主,开会走形式”问题。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2019年8月1日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芜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议事规则》,全面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对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公开化、科学化、民主化。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注重听取吸收不同意见。三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党组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2019年12月10日,芜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带头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了个人检视剖析,并针对具体问题和为民务实等内容开展相互批评,做到“红脸出汗”,问题导向精准。

3.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

(6)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意识形态知识学习计划,做到学用结合。2019年10月13日局党组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并明确将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二是丰富党建载体,创新宣传方式。对局办公楼党建活动室、楼道进行氛围营造,打造为文化宣传阵地,为营造全民党建,廉政常态化等内容提供了“接地气”的平台。充分利用党报党刊和新媒体等加强新闻宣传,发布自然资源工作的新做法新成就新经验,主动掌握宣传舆论的话语权。2019年以来被国家级报刊采用信息4篇、市级信息24篇、县级信息65篇。三是积极参加各类强化凝聚力的意识形态活动,在“芜湖县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合唱比赛”中,新组建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荣获一等奖、在芜湖市局组织的“重精准、查漏洞、补短板”学习研讨活动中,荣获三等奖。

(7)针对“存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要求,2019年12月9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门布置意识形态工作,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具体要求贯穿到党组织建设、队伍管理、人才工作等各个方面。二是认真执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分析总结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和不足,截至目前,向上级部门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总结2次。三是2019年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当中,对局机关、二级股室、乡镇镇所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标准进行考核,上行下效,不断压实工作责任。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4.基层组织建设薄弱

(8)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组织党员学深学透党章内容。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定期召开党小组会、支委会以及党员大会,认真开展讲党课活动,制定检查考核制度。2019年度共召开党员大会4次,党支部支委会18次,党小组会12次。二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创新学习形式,着力提升干部职工参与度,增强学习热情。2019年10月30日,党总支书记给全体党员干部做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做新时代合格共产党员》的专题党课,机关党支部书记分享了题为《争做合格的党务工作者》的个人学习体会。2019年11月11日,党组书记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对照党章找差距,结合实际抓落实》的专题党课。

(9)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没有开展”问题。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提高党员对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步骤规程,提高评议质量。2019年12月12日,机关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精准找差距,看齐补短板。并按照要求督促提交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完成民主评议党员测评工作。

(10)针对“党组织换届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学习党组织换届工作流程、规范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确保党组织换届工作有序规范完成。二是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严肃党组织换届工作,按程序推进并完成党组织换届工作。2019年9月19日,组织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完成了机关党总支、机关支部和不动产支部的换届工作,选举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归档保存并按组织程序上报了上级部门,县直机关工委于9月25日就我局党组织换届工作下发批复。

5.选人用人不规范

(11)针对“基层人员调动频繁”问题。一是组织局党组成员就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基层干部调动问题进行研讨,明确了“合理安排、人岗相适”的方针,除必要的干部调动按程序进行外,以审慎原则考虑基层人员调动。二是制定《轮岗交流管理制度》,本着利于工作、培养锻炼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将轮岗交流制度作为增强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手段。三是加强基层人员培养工作。重点对基层青年干部加强培训,塑造契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的“全才”,积极组织培训工作,响应参加上级培训任务。

(12)针对“推荐干部未实行回避”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干部推荐流程,规范干部推荐程序。2019年12月25日局党组会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芜湖县科级单位党组(党委)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工作规程》(组字〔2014〕25号)文件规定。二是紧密结合机构改革,依规依例开展干部推荐工作。2019年12月,组织开展机构改革后的中层干部推荐工作,在推荐工作中认真落实文件要求,严格实行了回避制度。12月27日,局中层干部任命工作已全部完成。

(13)针对“中层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问题。一是建立后备干部库,根据岗位职能要求采取部门推选、集体研究等方式,有目的地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作为培养对象,坚持及时掌握、延伸管理、进出有度、及时启用。目前,后备干部库中共有28名“85后”年轻干部。二是稳步完成年轻干部招录和部门副职推荐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事业单位招考新招录6名工作人员,以所学专业和具体能力为考量标准,分配到适合的岗位。积极推进并完成部门副职推荐工作,严格按照程序提拔了7名年轻干部,于2020年1月15日下发任命文件。三是激励青年干部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高。2019年12月13日,局主要负责人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共11名青年干部参加。会上局主要负责人听取了青年干部们对于工作的思考、成果、不足,并鼓励局青年干部坚持干事创业,把握机遇。

(14)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学习《芜湖县科级单位党组(党委)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工作规程》(组字〔2014〕25号)文件,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认真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按照《规程》开展选拔工作,由办公室牵头重新核定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完善材料。目前,已对7名同志按程序完成选拔任用。三是关注干部选拔任用后的工作情况,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岗位职能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人岗相配,提升效能。

6.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15)针对“未对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认真贯彻执行发展党员的规程,研究部署发展党员工作,要求谈话人具备谈话技巧,提升谈话水平。二是严格执行谈话制度,做到应谈尽谈。每个培养联系人、支部组织委员都要和申请人谈话,充分了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和思想状况、工作状态。

(16)针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未实行推荐制”问题。一是规范局党组织工作流程。组织学习《芜湖县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八项制度》,坚持明确发展重点,加强培训教育,严把发展质量关。二是严格按照《芜湖县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八项制度》规定,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民主推荐,支委会开会讨论确定积极分子,并按组织程序上报上级部门。不动产党支部通过召开民主推荐会和党员大会的形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名,并按要求公示备案。三是跟踪党员发展流程,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要求并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7)针对“差额选举式确定发展对象”问题。一是严肃做好确定发展对象工作。按照《芜湖县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八项制度》规定,2019年10月28日根据民主推荐会进行民主推荐的结果支委会开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2名,已由县直机关工委批准,到期转正将严格按程序和规范要求进行。二是引以为鉴,深入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同时鼓励党员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党务培训工作,2019年共有3人,参加了3次党务培训,62人次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18)针对“党员发展档案不全”问题。一是完善党员发展档案。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对现有党员档案进行集中排查对材料不全的档案严肃整改。截止2019年底,我局现有党员发展档案已全部整改完毕归档。二是档案集中整理,除重点对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培养考察材料、政审材料、转正申请书、培养考察材料、思想汇报材料等常规性材料进行整理之外,还关注程序性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档案有效反应党员发展流程,切实改善党员档案管理现状。三是部署党员档案管理长期工作。确定源头把关、定期整理、随时抽查的长效机制。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督促其在源头管理上下功夫,严格执行一季度一次集中整理,一月一次不定时抽查的工作方法。

(三)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7.破解安置房办证难题进展不快

(19)针对“芜湖县城区现有安置房截止2019年7月1日仅有3871套办理转移登记”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2018年10月11日局主要领导召集分管负责同志及调查登记股、信息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直接与安置房登记发证有关的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分析在服务意识、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总结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的卡点、难点。二是全面实施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关于印发〈芜湖县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秘〔2018〕90号),重点围绕破解首次登记办理率不高的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间要求。我局与湾沚镇政府建立工作联动机制,通报工作进展、统一工作思想、解决办证障碍。自2019年9月以来,召开工作会议4次,现场调度3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2次。三是巩固成果,建章立制。截至目前,开发企业代建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城关17个自建安置小区691幢安置房的首次登记任务全部完成,政府自建安置房首次登记全覆盖,共办理安置房转移登记5328户。建立简化转移登记申报材料、优化转移登记办理流程“线上审核、不见面办理”的长效机制。

8.监管不力,导致保证金被违规提取

(20)针对“2013年3月三元采石厂将保证金全部提取,原国土资源局直至2017年5月才发现,到目前为止追讨无果”问题。一是针对反馈的问题,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进行调查核实,经仔细查证,原县三元采石厂、县三元农工商有限公司约260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于县农行账户。2013年,在未得到财政和国土部门书面通知情况下,县农行允许上述两个企业支取了保证金。2017年5月县政府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时,发现该保证金被违规支取。因县农行对该笔保证金负有管理职责,原县国土资源局立刻函告县农行追讨保证金,但至今未果。目前我局已会同县财政局向芜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完善保证金管理制度,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监管方案,强化保证金监管。目前已对我县所有已经关闭的矿山完成工程治理并且申请验收,杜绝了矿山治理保证金管理不善的问题。

9.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21)针对“无招商引资用酒报批手续和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核查。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组织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对反馈的“无招商引资用酒报批手续和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虽然为招商引资接待,我局工作人员亦未参与饮酒,但未单独履行用酒报批手续,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参加招商接待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重申了中餐不得饮酒的规定。二是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县招商引资工作中对宴请接待的相关要求,加强招商人员的教育,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对违规饮酒、违规报销等问题提高重视程度,防止此类现象的“回潮”。三是加强财务管理。督促办公室、财务部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对于超范围、超标报销,报销手续不全等苗头问题,及时报告、处理,防微杜渐。

(22)针对“无依据发放津补贴”问题。一是加强学习,规范行为。我局重新学习《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慰问标准的通知》,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统一慰问标准发放津补贴。二是结合规定规范强化督查。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对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督查。对违规、超标的津补贴、违规报销等费用一经查实立刻追缴上交,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23)针对“公款送礼”问题。一是立行立改,责令当事人追回违纪款4.98万元,并已上缴至县纪委退款专户。二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组织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干部职工对于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的认识,形成人人参与、共同抵制的良好氛围。三是完善机关制度。对公务接待等内控制度进行完善,严格报销、核查、审批流程,控制支出。严格执行局财务支出管理制度,对超范围、超标准报销或与单位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管严控,扎好制度的笼子,坚持制度管人管事。

(24)针对“借考察学习变相旅游”问题。一是仔细查证,严肃整改。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核查,并责令当事人清退违纪款1740元,已全部上缴至县纪委退款专项账户。二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2020年1月2日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在会上对查实的问题和处理的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并重点就经费管理、公务接待等方面进行梳理和解读,结合具体问题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强调要切实加强外出调研、考察、学习中的公费使用问题,不打折扣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0.财务管理不规范

(25)针对“部分费用支出手续不全”问题。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针对反馈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开展专项清查,对票据、原始凭证等材料重点核查,对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立即整改,健全手续,严格执行报销手续审核制度。经调查,反馈意见中2017年11月支付8800元的办公桌椅费用无支付依据和相关会议记录,此款项为双联系村帮扶行动产生费用,2017年11月7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赠送双联系村湾沚镇杨村一批办公桌椅,价值8800元;2018年3月支付对接财务工作交通费1553.8元无报销依据,已对3名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退回违规报销款,并全额上缴至县纪委退款专户。二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局《财务支出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财务规范制度的学习,增强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法制意识,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以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自查和普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织密监督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立行立改并运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管理。

(26)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核查,查清事实。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对巡察组反馈的“门面租金问题”进行核查。经查,两处门面的全部租金已于2016年上缴国库,但该出租事项未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二是结合我局机构改革工作,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防范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三是严格执行单位党组集体研究决策,严格按照《芜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公开化、科学化、民主化。

11.服务类项目采购存在应招标未招标的现象

(27)针对“2013年至2015年未招标项目17个,涉及金额117.04万元。2018年12月支付测绘费7.02万元未招标”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11月4日成立芜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规范小额招标采购项目的接受报价工作。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规范采购行为。制定《芜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性资金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对采购范围、采购流程、采购要求进行具体约束,3000元以上的采购项目进行统一验收备案。完善《芜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项目审批表》《芜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同审签单》等材料清单,对局招标采购项目流程图优化设计。截至2019年底,已受理各类招标采购申请18宗,完成徽采商城采购确认17宗。三是强化监督,规范流程。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采购交易进行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芜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性资金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项目管理内控制度,按照“管办分离”原则,明确各自岗位职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规范采购行为,确保采购交易公开公平。

12.在下属公司发放福利、购买商品房

(28)针对“在下属公司发放福利”问题。一是针对“在下属公司发放福利”问题开展专项核查。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组织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对反馈的“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已追缴原国土资源局下属鸠兹地产评估公司因开展业务活动产生的违纪款共计6600元,目前已责令当事人退缴违规资金,上缴至县纪委退款专户。二是以例示警,加强教育。根据工作实际和查实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上级部门关于发放津补贴的相关规定,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巧立名目多发、滥发工资、福利费等现象。三是加强执纪监督。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办公室、财务科配合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清查行动,对发放津补贴、工资、福利等财务资料进行统一核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从严从实追责问责。

(29)针对“违规购买商品房”问题。一是针对“违规购买商品房”问题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组织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为了解决鸠兹地产评估公司解散后职工的后顾之忧,2014年3月13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于2014年3月支付芜湖国瑞房地产公司购房定金4万元,2014年6月支付芜湖国瑞房地产公司2套商品房购房定金21万元。合计25万元购房定金已于2015年5月全额退回。二是认真排查,加强防范。对局下属公司的财务支出情况展开仔细排查,严肃处理查实的问题。2015年鸠兹地产评估公司已依法注销,目前我局已无下属企业。

13.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30)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一是强化主体责任。2019年11月5日召开会议,研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明确通过党员大会、支委会、组织生活会等途径深入、系统的学习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等具体概念,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局党组的总体工作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同部署,同检查。二是针对问题,积极整改。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巡察反馈中的工作总结材料缺失问题,对局机关各股室逐一排查,责令无全面从严治党年终工作总结的股室充实材料,尽快上报,目前缺失材料已全部完善。三是强化检查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把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作为机关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年度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2019年12月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测试,共91名干部职工参加。四是强化教育管理。制定《集中学习制度》,各机关股室和二级机构组织学习活动,各负责人领学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组织走进王能珍事迹陈列馆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观看《贪欲之害》《腐根》《背叛》等警示教育视频,从思想文化建设领域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打下基础。

(31)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乏力”问题。一是理清头绪,积极整改。针对“2013年以来局纪检监察组仅有一份纪检监察卷宗”问题,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实纪检队伍力量,增加派驻纪检监察组专职工作人员2名,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工作,本年度累计抽调6名同志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巡察工作。通过学习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和查办案件工作能力。针对“纪检监察组‘三转’不到位”问题,明确纪检监察组长不再参与党组班子业务分工,集中精力突出主业主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二是强化本职工作,落实监督责任。纪检监察组抓住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时间节点,通过廉政短信、谈话提醒等多种方式狠刹不正之风,抓早抓小防范“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运用信访监督手段调查核实,对查实问题的当事人进行教育或处理。发挥网络宣传引领作用,截至目前,在市局门户网站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刊登信息9篇、县纪委网站报送信息24篇、市纪委网站报送信息3篇、发表网评文章12篇。三是监督执纪,跟踪整改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对反馈意见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秉承“零容忍”的态度,督促完成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追缴违纪款59693.8元,约谈6人,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32)针对“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廉政谈话制度不到位”问题,纪检监察组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工作,2019年12月17日,对新成立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任命的中层干部完成履职谈话7人次。二是举一反三,完善谈话制度。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谈话无关身份,谈话对象上至领导班子成员,下至普通党员干部,应谈尽谈,对发现的干部身上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苗头提醒监督,截至目前,已对党组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责任人廉政谈话14人次,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强化对各部门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

(四)上一轮巡察整改方面

14.上一轮巡察整改

(33)针对“规划局总体整改较好。但是在对局工作人员进行问卷调查时发现规划局仍然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弹回潮的现象。林业局整改基本到位。但是在问卷调查中发现林业局仍然存在干部服务意识不强、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等现象。”问题。一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在新组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的实际工作中统筹整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局“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和党组织建设相关规定积极对照完善问题整改工作,引导教育原规划局、林业局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办事。二是结合机构改革,督促严格执行现行报销手续审核制度、《财务支出管理制度》等财务制度,统一要求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实行“专人专项、定人定岗”服务模式,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制定并完善审批事项工作流程,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材料,缩短办结时间。三是加强效能督察。制定《机关效能监督制度》,将原规划局和林业局办事窗口纳入效能监督检查范围,提升工作效能,转变工作作风。

(五)履行主要工作职能方面

15.土地出让金收缴管理工作不规范

(34)针对“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欠缴”问题。一是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四家企业中,芜湖瑞博电子线缆有限公司、安徽君安仁和密封技术有限公司均处于倒闭状态,已报县政府常务会,待批准后依法解除已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竞买保证金;同时,函告芜湖恒孚泵阀有限公司、芜湖协佳机电技术有限公司,约谈企业负责人,催缴欠缴的土地出让金。二是积极会同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单位等部门沟通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相关工作,加大出让金催缴力度。对有继续开工生产意向的企业,加强对接;结合地块实际情况,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明确相关违约责任。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流程”,明确了土地使用者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支付出让金的时限,对于逾期未全部支付的,按照程序解除合同,要求违约赔偿,杜绝欠缴土地出让金的现象再次发生。

(35)针对“土地出让金票据换据不及时”问题。一是加强业务部门规范管理,安排土地利用部门专人负责土地出让金票据换据工作,核查出让金票据、交地证明等相关材料。对已缴纳出让金未及时前来换据的,加强同财务部门对接,共享出让金缴纳台账,查看出让金缴纳情况。二是响应上级要求,要求土地出让金交纳至县财政非税账户,安排专职人员在土地出让成交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相关企业及时换据并持续跟踪换据动态。

(36)针对“土地台账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去粗取精,借鉴兄弟县区台账模板进行台账修改,组织土地利用股全体工作人员研讨学习,对已有管理不到位台账立即整改。二是严格按照既定模板录入台账,确定专人完善台账内容,保证延续性。日常供地后及时更新出让金缴纳、开竣工等记录。三是充分发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作用,定期导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数据,与供地台账核对,保证数据同步性和准确性。

16.依法行政水平不高

(37)针对“案件卷宗质量低”问题。一是组织专项排查,整改反馈问题。专项排查案卷卷宗装订错误、缺失材料等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卷宗,已全部整改到位。要求负责案卷整理归档的工作人员加强案卷管理,归档前严格按照材料清单整理,归档后按月复查,确保案卷卷宗无漏洞。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局党组根据执法大队职能要求,重新调配执法工作人员,充实执法力量。执法大队配备有执法工作经验,具备执法资格,熟悉执法任务内容的执法人员6名。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执法培训班,提升执法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执法工作一部分下沉至各镇所,局执法大队会同各镇所培养执法人才,督促其通过行政执法考试,加强培训运用信息化手段执法的能力,通过电话通讯、实地勘察等方式指导并解决执法过程中产生的疑难杂症。四是严格要求案件卷宗标准。执法大队按每个卷宗召开违法用地查处业务研讨会,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要求,完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流程图。各参会部门就案件审查会提出意见,确定逢案必审、逢审必严的工作方针,由局综合法规和行政审批股对审查结果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规,不留隐患。

(38)针对“行政诉讼败诉多”问题。一是完善学习制度,提高业务能力。2019年9月10日,建立局法律法规业务学习研究课题组,成立局法律法规业务学习研究课题组领导组,各党组成员分别负责1个课题研究,共设立了林业管理方面,法规、执法方面,资源保护、利用、整治方面,空间规划管理方面,不动产登记方面等5各方面的课题组。积极开展研讨、沟通对接,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推进普法建设。二是制定学习计划,端正学习态度。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制定局2019年度学法计划,利用局长办公会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内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共9个股室作为领学股室分别在半年内领学12项法律法规政策,全部学习任务已于2019年底全部完成,并确定年年有计划、内容常更新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依法执政,寻求法律合力。严把审核关,案件交办后进行实地勘察,统筹考虑处理方法,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监督案件办理过程,重点防范人情案、利益案。寻求法律顾问法律法规指导,确保业务流程,工作成果合法合规。2019年共6个股室向局法律顾问咨询会商23件次,2020年法律顾问合作协议已拟订并完成签约。

17.违法建设时有发生,“零违法”试点成果难巩固

(39)针对“2016年违法建设用地有18宗,2017年违法建设用地有15宗,2018年芜湖县“沚津花开”项目违法占地110亩,2019年芜宣机场存在违法用地”问题。一是针对“2016年土地变更调查,违法建设用地有18宗,2017年违法建设用地有15宗”问题,加大立案查处的力度,明确对不符合规划或未列入重点目录的项目,在未履行用地手续前,坚持禁止实施,并对有意用地的单位及时提醒、宣传法律法规,警告其不得擅自进行违法用地行为,排查发现的问题立刻勒令停工查处。二是针对“2019年芜宣机场存在违法用地”问题,我局已于2019年5月17日立案,责令芜湖宣城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非法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金89.57万元,2019年7月5日,全部处罚决定执行到位结案。芜宣机场项目用地报批材料已经部委审查通过,并上报国务院,目前已按核费通知要求缴纳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三是针对“2018年芜湖县“沚津花开”项目违法占地110亩”问题,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于2018年11月5日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芜湖景森园林公司已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限范围内完成了整改工作。四是紧盯关键,寻找对策。2019年11月5日,县土委会再次重申违法用地管理事宜,局执法大队会同各镇所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在项目实施前需及时对接县局。督促各镇所动态巡查工作人员积极运用动态巡查系统,严禁出现巡查线路过短、重复等问题,及时与各镇及开发区城建部门联络,掌握项目实施地块信息,在巡查线路中结合地块信息扩大巡查范围,有针对性增强快速响应能力,切实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

18.土地复垦项目实施后未发挥效益

(40)针对“陶辛镇2018年新塘村宗四组坑塘水面土地整理项目,其中一块地处于抛荒状态,另一块地养龙虾未种植农作物”问题。一是针对问题,积极整改。针对反馈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我局会同陶辛镇政府立即约谈承包大户,督促其对两个地块进行整改,两个地块均种植水稻,目前种植的水稻已全部收割。陶辛镇政府和承包户做出承诺切实履行耕种任务,局征整中心会同陶辛镇所加大动态巡查力度,敦促承包户履行义务。二是举一反三,开展核查。局征整中心牵头,各镇所通力配合,于2019年初对2008年以来实施的321个项目进行了摸底调查,调查发现16个项目未耕种抛荒,已于2019年底全部整改到位。三是防止问题反弹,推进动态巡查。严格按照县政府2019年5月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芜政办〔2019〕5号)要求,将各镇所日常动态执法巡查工作与土地整治项目核查工作有机结合,利用手机APP和平板地图等信息化工具加大巡查力度,对项目区及时耕种情况,每季度进行1次考核,切实保证土地整治项目发挥出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贯彻落实,深耕不缀,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常抓不懈,落实到位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更严格的标准,更扎实的作风,发扬久久为功的韧性,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严防反弹回潮,对未能完全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以“钉钉子”精神“咬定青山不放松”,提升效率,加快整改进度,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二)压实责任,以身作则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意识”,局党组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牢固树立了管党治党信念,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以上率下,层层压紧的党建工作风格,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得益彰。

(三)建章立制,成果深耕

进一步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持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加强效能建设,使巡察整改成为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再上台阶的动力,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3-8828321,0553-8828587;传真:0553-8828866。来信请寄:芜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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