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有权不可任性 违规必受追究

时间:2020-06-23 08:13    来源:湾沚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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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来源】

2019年下半年,芜湖县纪委监委接到县委第二巡察组移送的关于芜湖县第二中学原教务处主任许某某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违规接受吃请的问题线索,立即安排第四纪检监察室成立核查组对此展开初核。

【情况核查】

经查:许某某任芜湖县第二中学教务处主任期间,在负责学生使用的教辅资料征订工作中,不经公开招标或询价程序,直接向供应商采购教辅资料,并违规接受教辅资料供应商吃请。

【处理结果】

许某某身为学校教务处主任,在从事教辅材料征订采购工作中,不经公开招标或询价程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违规接受他人吃请,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鉴于其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承认违纪违规事实,认错悔错态度诚恳,根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芜湖县监委经研究决定,给予许某某行政记过处分。

【违纪者说】         

“作为一名教师、中层干部,纪法意识淡漠,没有遵照相关法律规定采购教辅材料,是有权任性的表现;违规接受吃请则是廉洁意识不强、缺乏自我约束。今后一定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执纪者说】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有权不可任性,违规必受追究。违规进行政府采购、违规接受吃请,看似小事,却可能是廉洁防线的溃破口。抓早抓小、挺纪法前,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体现的是严管厚爱。公职人员只有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才能行稳致远。(芜湖县纪委监委   潘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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