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芜湖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深化“嵌入式”监督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紧盯关键环节,全力推进境内青弋江、青安江、水阳江等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确保“十年禁渔”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县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紧盯建档立卡,确保信息准确。按照“不漏一户、不少一人、不丢一船”的原则,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和各镇及村(社区),对渔民现状、渔船信息等情况进行细致梳理,将所有信息全部录入禁捕退捕信息管理系统。县纪委监委督查人员通过现场走访与抽查档案,确保各项数据精确无误、所有信息全面真实。据统计,全县共有登记在册渔民121户、121艘捕捞渔船和203艘生产辅助渔船。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对所有的捕捞渔船、生产辅助渔船及渔具进行分类,明确移交、拆解时限。截止6月底,全县合法持证的渔民已全部签订退捕协议,登记在册的捕捞渔船和生产辅助渔船渔具的移交、拆解工作也全部完成。
紧盯渔民转产,保障生产生活。渔民上岸后生活保障是整个禁捕退捕工作的重中之重,芜湖县已统筹整合各级资金2600余万元投入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和生活保障工作,重点解决好渔民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医疗、就业等生产生活保障。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监委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制定优惠措施,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电商平台带动退捕渔民发展生态增殖渔业、休闲旅游、渔事体验等产业,进一步拓宽渔民转产转业渠道。目前,全县已落实安置补偿资金1204万元,安置保障性住房23套,帮助渔民实现转业266人。
紧盯日常执法,严打非法捕捞。督促县直相关部门成立水陆联合执法组,加强禁渔期、禁渔区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 积极探索无人机巡航等“互联网+”执法监管新机制,形成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高压态势。7月份以来,全县已累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10次,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清除涉渔“三无船舶”23艘,清剿无主地笼等非法渔具986副。
紧盯市场销售,严格市场准入。督促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重点经营场所的检查,严禁任何形式的“江鲜”产品交易(包括采购、加工、销售等)。禁止餐饮单位在餐饮场所内养殖、采购、烹制、销售“江鲜”产品,不得以“长江”“野生”等菜单、店招字样或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坚决杜绝野味、长江野生鱼鲜入店。同时,对今后新增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等字样的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把好市场准入关。(芜湖县纪委监委 许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