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芜湖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第四专项
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9-02 08:29    来源:湾沚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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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于2019年9月23日至11月25日,对芜湖县人民法院开展交叉(提级)巡察。2020年1月13日,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向县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院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认领,迅速动员部署、举一反三、抢抓落实,坚持以巡察为契机、以整改促提升,做到了高站位谋划、高标准要求、高效率推进、全方位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巡察反馈以来,院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精神,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细、落效。通过整改,制定完善制度23项,清退违规补助46900元,开展批评教育、约谈6人次,组织处理2人。

(一)强化政治担当,高站位扛起党组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成员为主体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组,并抽调骨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二是对标问题,制定方案。充分利用春节假期,克服疫情影响,反复论证,并积极对接县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组,前后修改15次,确保整改方案切实可行。同时制定了整改实施细则和“三清单”。三是及时动员,迅速部署。2月28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明确巡察整改的步骤、内容和措施,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二)突出理论学习,聚共识做到全院“一盘棋”。

一是党组带头学。先后组织各类学习6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市县委以及上级法院关于巡视巡察的指示要求,并及时传达学习了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暨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二是“三会一课”常态学。党总支和各党支部积极利用“三会一课”平台,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讨论,加强党的建设、提升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的初心和使命。三是周五例会学。积极建立并落实周五政治学习例会制度,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全面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四是庭室会议结合学。各庭室积极利用庭室会议组织干警学习,发挥政治协理员作用,强化教育引领,让每一名干警都主动参与到巡察整改工作中。

(三)层层分解细化,定任务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一是细化分解整改措施。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5个问题以及3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制定了4大类、37项、163个具体的整改措施,开展执行专项整治行动1次。二是党组抓总、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在措施细化的基础上,党组成员按照分工主动认领,责任部门对标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三是部门再细化、责任到人。各责任部门认真对照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通过部门会议进行具体细化,实现163项措施责任到人、责任落地,做到让每一名干警知道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科学统筹调度,挂图督改精准高效推进整改。

一是防疫审执,统筹推进。自2月25日起全面恢复办案办公以来,将疫情防控、审判执行等工作一体纳入巡察整改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和锤炼干警初心和使命的练兵场。二是抢抓时效,精准调度。充分利用3月份执法办案压力相对较小的空档期,集中力量、科学调度、强化协同,探索建立了工作日抓整改落实、周末集中开会调度推进的整改模式,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提示,截止目前已召开院级调度会8次、各类专项调度会57次,下发工作提示单7次。三是挂图督改,分类指导。将163项整改任务进度上墙展示,并对照整改时限进行实时提醒,同时巡察整改办公室每名成员分工联系具体责任部门,进行精准指导和督促,实现整改任务“日清周结”。

(五)加大资料审核,严把关杜绝整改“夹生饭”。

一是统一归档要求。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归档审核及销号制度,制作了统一的格式范本,并对各责任部门的资料整理员进行了培训。二是做到印证资料必须充分。各责任部门对整改涉及到的学习、讨论、制度修订及执行、有关记录和报告等一整套印证材料进行充分收集、梳理和立卷,保证收集资料与印证问题的内在逻辑性,做到一一对应。三是严格审核销号。每一项整改资料均经过层层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移交和销号,确保每一项整改归档资料没有“夹生饭”。整改期间,对整改台账共开展了4轮摸底,下发了3次督办提醒单,退回完善材料191次。

(六)坚持改立结合,建制度实现整改标本兼治。

一是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在查缺补漏的同时,通过制度固化的形式,彻底杜绝问题的二次发生。整改期间,共修订完善各项制度31项,新建制度17项,废除制度8项。二是开展制度“大体检”。认真梳理现有内控制度,开展“立改废”工作,编制了制度手册,开展制度大学习,建立制度落实监督领导小组,强化制度落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落实率,实现法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举一反三,深查细改。结合审计整改内容,开展执行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深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理顺工作流程,巧借巡察“东风”打出整改“组合拳”,全面提升了法院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具体整改落实及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认真。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下功夫。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2020年已学习了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全文、《党组议事规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习近平关于疫情防控指示讲话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特别是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最高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内容,不断提高党组把方向、驾全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切实加强院党组对全院各项工作的领导。二是强化理论武装。结合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用好用活“三会一课”、“学习强国”、“爱党建”、“干部教育在线”等载体,深入学习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并将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每月对“学习强国”积分进行统计和公布,作为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目前已学习5次。三是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开展学习研讨、交流发言等方式丰富政治理论学习形式,提高中心组等学习效果。要求中心组学习开展讨论,2020年的5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开展交流研讨30余人次。待疫情稳定后邀请县委党校专家来院举办讲座。计划8月份组织干警赴综合性大学参加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全面提升党组和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四是将党的思想理论学习武装情况作为年度评先评优重要参考,对思想不重视、学习成效落后的予以批评教育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五是每年举办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测试不少于两次,提升学习效果。4月29日已开展1次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测试,党组成员带头参加,并及时通报了测试结果。六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活动。2020年以来各支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共23次。七是规范学习记录及笔记。为中心组成员统一采购学习笔记本,党组成员带头做好学习笔记。规范中心组学习记录,保证记录完整、具体。八是学习成效明显。全体干警政治理论学习意识得到加强,政治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全院干警精神风貌焕然一新,执行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2.贯彻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不力。

(1)针对扫黑除恶未真抓实干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剖析问题。3月5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深刻剖析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的问题,围绕中央扫黑办“六清”要求制定措施、推进落实。二是认真梳理我院制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制度,将制度落实到位。三是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度。院党组每半年调度不少于1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每季度不少于1次。根据《芜湖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专项小组例会制度》的规定,4月13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小组会议,对近期扫黑除恶工作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全方位调度,在加快案件审理进度的同时,对终本结案的涉黑涉恶执行案件,及时进行“回头看”,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经济社会基础。四是根据《芜湖县人民法院线索举报摸排组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加大线索交办核查反馈力度。五是加强刑事法官培训力度,提升办案水平。4月15日、22日、29日,认真组织参加全国扫黑办视频培训,同时通过周五例会制度,学习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刑事法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能力。六是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完善法院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暂行

办法。2018年以来提前介入7次,组织会商4次。七是根据《芜湖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实时更新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计划待疫情稳定后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有力的同黑恶势力作斗争。

(2)针对“江淮风暴”执行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江淮风暴”执行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活动,统筹调度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院党组进行深入学习,率先垂范、做好表率;执行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精神,增强执行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全面剖析问题成因。院党组通过民主生活会、个案警示等方式,对执行工作中存在担当精神不足,不作为、慢作为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剖析原因、深刻反省,从思想上、管理上、工作作风上全面剖析,直面问题,狠抓整改。同时以该案为典型,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执行干警通过自我查找、相互指正,向当事人、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收集意见建议等形式,梳理存在的问题,组织对“江淮风暴”活动开展以来的案件进行自查,对照执行规范查找问题。针对消极执行、选择执行、对待当事人态度差等问题进行深刻检讨并作自我剖析。成立芜湖县法院土地清理和执行信访处置“百日攻坚”工作办公室,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文平亲自挂帅,集中利用一百天的时间,集中精力完成涉开发区企业土地清理相关案件和执行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目前,执行质效显著提升,4月执行案件结案率位列芜湖地区县区法院第二名。土地清理量大幅提高,今年以来腾退土地厂房5处,共计96649.1平米。四是多举措推动执行工作高效运转。院党组定期听取执行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目前已听取执行工作汇报2次,确保执行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团队组建及办案流程的工作指引》,结合工作实际,改变传统办案模式,进行执行流程再造,优化执行团队建设,合理配置办案力量,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见证执行,提升法院执行工作透明度及公信力。目前,已邀请人民陪审员见证执行1次,参与厂房腾空工作,对执行工作进行监督;执行局建立执行例会制度,已召开执行例会7次,研究解决执行案件中存在的执行款发放、资产处置、文书送达、执行异议、终本执行、司法救助、复杂执行案件等问题7个,有效提升执行工作实效。五是加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修订完善《芜湖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卷归档办法》《芜湖县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管理办法(试行)》《芜湖县法院执行工作例会制度》《芜湖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款、物管理规定(试行)》《芜湖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文书签发管理暂行办法》5个制度,形成健全的执行长效机制并严格执行,提升司法为民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六是以案示警。对执行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进行了处置和问责。

(3)针对执行文书混乱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由承办人集中调阅卷宗档案,将送达回证的填发人、送达人填写完整,对未加盖印章的法律文书补正印章。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江淮风暴”活动开展以来所有执行实施案件就“执行文书混乱”问题组织人员逐案评查,发现问题,即时整改。三是加强执行案件文书和卷宗管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有关执行文书的要求制作各类执行法律文书,确保执行法律文书要素齐全、结构完整、格式统一、文字规范、审签到位、印章齐全,切实提高执行裁判文书质量。制定执行案件质量标准,强化执行案件卷宗质评。四是完善文书自评机制,提高案件归档质量。承办人在案件执结后,按归档要求的期限安排书记员装订卷宗归档,归档前承办人应当对执行法律文书和执行案件卷宗质量进行自查;执行局明确一名负责人对执行案件法律文书和卷宗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查,符合标准的登记接收,不符合标准的退回案件承办人,由承办人予以补正;审管办对移送归档的执行卷宗进行质评,符合标准的予以接收归档,不符合标准的退回承办人予以补正。目前执行文书签发规范,执行卷宗归档正在有序进行。五是严格格式法律文书管理。拘留决定书、查封、扣押、冻结等采取强制措施类决定、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格式法律文书,明确专人负责统一保管,使用时由承办人签名领取,经执行局长审核,分管院长或院长签发后实施。

(4)针对执行款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清理执行案款。成立执行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执行账户执行案款开展清理工作。对实行“一案一人一账户”制度后,在农行开设账户内现有执行款存款余额进行逐案核对清理。同时,对在其他银行执行账户余额也进行清理。二是及时发放执行款。严格执行“一案一人一账户”的要求,对于能及时发放的执行兑现款立即予以发放。三是规范执行款物管理。制定《芜湖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款、物管理规定(试行)》并严格执行,规范执行款物管理,对执行物登记造册,坚决扭转执行款发放不及时和款物管理不规范的现象。目前我院执行款发放及执行物登记管理规范有序。

(5)针对执行费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执行费案件进行梳理。2017年、2018年执行案件共计3493件,其中终本、终结、执保、执异等案件2014件,执行完毕1812件。二是对执行费进行追讨。对符合收取执行费条件的,逐一追讨,做到执行费应收尽收。三是将滞留在执行专户上的执行费全部缴入非税专户。四是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执行局将对执行费收取及开票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清理,由专人负责,并建立台账。同时建立执行文书质量自评机制,对执行文书移交归档前最后进行检查把关,督促案件承办人及时收缴执行费并开出票据,做到执行案件执行费月结月清,确保收取的执行费及时入库。目前执行费收取及开票工作有序。

(6)针对终本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巡察抽查的部分执行案卷由案件承办人对照问题切实整改并责令承办人作检讨说明,未送达的终本裁定书已送达给申请人;缺少线下调查的终本案件,已委托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进行线下调查,经查明确实无可供执行财产。二是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巡察整改抽查卷宗所发现的有关“执行文书送达形式单一”、“执行文书以邮寄送达为主”、“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对“江淮风暴”活动开展以来所有执行实施案件以终本方式结案的案件,就执行文书送达方面的问题组织人员逐案件开展评查,并形成一案一表。三是规范终本案件送达程序。在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送达的规定的基础上,从2020年度起,实行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由本院送达管理中心以电子方式统一集中送达;对于送达管理中心无法送达的,能直接送达被执行人的采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邮寄送达不能确认已签收的,依法公告送达,确保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终本裁定书等文书送达到位,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目前执行案件送达电子化已成功落实并运行良好。四是加强终本后案件管理。成立终本团队,由终本团队全面负责终本案件管理。对于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经查证属实,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的及时恢复执行;对依法终本纳入最高人民法院终本案件库的终本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案管查询系统定期查询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指挥中心及时依职权依法恢复执行,并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变被动为主动,践行司法为民,确保执行质效。目前,经执行指挥平台反馈,有10件终本案件有财产且符合恢复执行条件,均已恢复执行。五是制定《芜湖县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要件,强化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动态管理,畅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办理及恢复流程,健全执行长效机制。目前,终本案件办理流程规范,线上线下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

(7)针对员额制法官改革成效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员额法官会议增加政治思想教育议题,将员额法官政治思想教育常态化。目前已认真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牢固树立法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二是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芜湖县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方案》,坚决实施随机分案,坚持“谁办案、谁负责”的精神,法官责任和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执法办案工作稳步有序。三是严格落实省高院员额法官退出机制,让员额法官能进能出,有效激励法官在其位谋其职。四是加大对年轻法官助理培养力度。将19名法官助理具体落实到11个审判团队、3个执行团队,让法官助理在具体案件审理和执行中得到真正历练。同时将法官助理纳入院内宣传员队伍,并定时进行培训,着力培养法官助理写作能力。积极争取员额法官名额,及时进行员额法官遴选和递补工作。今年已争取将一名年轻法官助理顺利进入员额法官序列。五是认真剖析人员流失原因,全力实施整改。通过努力增加人员力量、改善干警待遇、转变管理理念、提升管理水平、改善工作环境,切实增强了广大干警集体荣誉感、爱院爱岗和工作热情,目前干警队伍稳定。六是修订完善了《芜湖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和《芜湖县人民法院激励奖励实施办法》,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引领正能量。七是丰富干警文体生活。拟定全年活动计划报请党组会研究后精心组织实施。先后开展的感恩母亲道德讲堂、趣味运动会、三八妇女节“抗击疫情·与爱同行”线上厨艺展示致敬巾帼“逆行者”等活动受到社会和干警好评,凝心聚力,促进工作。

(8)针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形同虚设任中培训弱化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规范人民陪审员管理。修订了《芜湖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成立了指导小组,进一步规范了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协调管理。二是规范陪审制度,确保参审均衡度。在立案庭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参加庭审分配工作。自2020年开始严格按人民陪审员名册随机安排陪审员参审,并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进行季度统计通报,严格落实均衡陪审要求。三是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提升参审能力。将人民陪审员培训纳入学习培训计划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任职培训,2019年6月对100名新任陪审员开展了为期两天的任职培训。任中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2020年集中培训方案已经党组会研究通过,计划5月底组织实施。2019年积极组织参加上级法院陪审员培训共5人次。要求案件承办人合议时,引导陪审员充分发表意见,发挥陪审员作用。四是提升陪审员工作软硬件。将陪审员补助由原来的50元/件提高到100元/件,专门设置阅卷室,提高陪审员参审积极性。

3.审判管理粗放,司法为民落实不力。

(1)针对法律文书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问题卷宗立刻整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案件卷宗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组织开展提讯证整改专项清理活动。二是对文书制作进行自查自纠。民事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对程序性卷宗文书电子模板进行自查自纠,共核查校对当事人提供文书类、受理案件类、传票通知书类、送达回证类等四大类17种文书模板,避免文书出现文字错漏。三是加大对归档卷宗的归口质评。进一步健全完善审管制度,并形成工作手册,全院各业务部门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提升审判管理绩效。同时,出台了《芜湖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暂行规定》和《2020年度芜湖县人民法院案件常规评查实施细则》,制作了配套的评查得分表。以一案一表的评查模式,每月对案件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将通报结果纳入案件质效考核。四是以培训促技能提升。将书记员和法官助理业务培训常态化,目前已开展培训3次,并计划在8月和11月组织两次书记员和法官助理技能培训,其中至少包括一次法律文书制作专题培训,以提高书记员和法官助理的业务水平。每年开展一次书记员技能大比武,并将比武成绩纳入考核,多举措提高干警程序意识,规范司法行为。

(2)针对审委会讨论案件记录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明确专人负责审委会记录。二是规范审委会议事规则。及时对《芜湖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了部分修订,要求审委会委员在审委会上发表意见要围绕案情,着重体现逻辑性和层次性。3月21日召开专题审委会学习该项制度,与会委员均表态仔细审阅案情,详尽发表意见。三是利用数字化手段,配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帮助记录人员提升记录的速度和准确度,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四是在会议程序上,对于发表意见过于简单的审委会委员,主持人当场予以提醒。截止目前,2020年召开的三次审委会,各委员均能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发表意见规范有条理;审委会笔录记录清晰,内容真实完整,无删除、涂改。

(3)针对破产案件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破产案件专题会议。5月19日召开破产案件专题会议,会议要求案件承办人督促破产案件管理人提交破产案件工作报告,分析总结破产案件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各承办人提交案件审理报告,重点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并制定各阶段任务节点表,保证破产案件有序稳步推进。二是加大破产案件调度。定期召开审委会助推破产案件进度。4月23日召开一次破产案件专题审委会,承办人详细介绍案件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就需协调解决问题作出汇报,审委会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助推破产案件快速推进。三是加大管理人考核力度。根据制定的管理人考核办法对破产案件管理人进行考核打分,督促管理人履行管理职责,推进破产审判进程。四是健全破产案件相关机制。制定《芜湖县人民法院破产案件调度会议制度》,定期对破产案件审理中债权审核、资产管理、资产处置、重整招募、重整实施、群体性事件维稳与处置等事项进行专题调度。修改完善《芜湖县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考核办法》,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监督考核。五是坚持破产案件定期汇报。加强与县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县政府成立领导破产工作小组,定期召开破产案件协调推进会。经报告县委县政府,协调县住建局、开发区管委会于5月18日召开破产案件推进会。截止目前,我院受理的10件破产案件正稳步推进。

(4)针对虚假立案提升结案率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认识到虚假立案提升结案率的危害性。党组班子带头作自我批评,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正气。二是加强源头管理。认真组织学习了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落实。三是强化人民调解员调解力度,必须是人民调解员充分参加调解的案件才予以立案,严格杜绝虚假立案,确保每一起案件的真实性。

(5)针对判处缓刑较为宽泛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以案示警”会议。3月10日召开“以案示警”会议,深刻剖析刑事案件判处缓刑存在的问题,严格把握缓刑适用条件,做到罪责刑相一致。二是制定《芜湖县人民法院依法准确适用缓刑的意见》,提升刑事审判水平,准确认定犯罪情节,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量刑恰当,不枉不纵。三是增强刑罚惩罚和震慑作用,规定对减轻处罚后适用缓刑、从轻处罚后判处三年适用缓刑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6)针对职务犯罪案件免予刑事处罚较多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通过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厉打击职务犯罪。3月12日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四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学习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反腐败斗争。4月17日学习纠正“四风”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党风廉政教育。二是制定《芜湖县人民法院职务犯罪案件判前评估制度》《芜湖县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准确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意见》,严格把握职务犯罪案件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关,规定职务犯罪案件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坚持“严”字当头,严惩职务犯罪案件,2019年受理职务犯罪案件4件,均已结案,四人均被判处实刑,其中被告人沈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

(7)针对刑事审判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芜湖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周五例会制度》并严格落实,每周五召开刑庭工作例会,汇报每周工作情况,开展业务培训以及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作为提升审判素质和政治素养的基础,进一步提升刑事审判水平,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二是全面剖析发改刑事案件。将2013年以来刑事发改案件进行汇总,逐案进行剖析,形成有分析、有改进的分析报告,已报审委会通过。通过对发改案件的分析,进一步了解刑事审判存在的不足,强化法官责任意识,提高办案业务素质。三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3月10日组织刑庭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三项规程。四是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量刑公正,3月13日组织刑庭全体人员学习量刑规范化相关文件。五是筹建刑事司法实证研究基地,严格刑事证据裁判制度,提升刑事审判法官水平。

(8)针对刑事辩护率低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3月12日召开刑庭庭务会,学习《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办法》,就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的问题谈认识、建议。二是3月11日前往看守所发放宣传资料,提高社会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三是3月20日召开律师座谈会,听取律师对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的看法和意见,进一步加强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提升刑事审判水平。四是3月20日,发函至芜湖县法律援助中心,建议尽可能提高补贴标准,根据办案质量实行差别化补贴,县法律援助中心回函将目前律师办案补助情况告知本院,同时提出将根据上级文件,结合本县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以提高社会律师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性,提升刑事辩护质量。四是为统筹推进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制定《芜湖县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指定辩护工作办法》。五是刑事案件未委托辩护律师的一律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律师,确保所有被告人都能获得律师的有效帮助。

4.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针对漠视法律监督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党组领导不力问题,进行认真检视,自我剖析,坚决改正。二是边巡边改,强化法律监督,认真落实《关于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规范司法监督;三是强化法院内部管理,明确2020年1月所有检察建议均统一由诉讼服务中心登记立案,分别立刑监、民监、执监字案号,并归口办理,由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统一办理。

(2)针对党组会议决策执行不力,缺乏严肃性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就党组议事规则内容进行了专项学习,全面提升党组的核心地位,对决策执行落实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对党组会严肃性、权威性、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提升。二是强化党组决策权威性和严肃性,党组决策未发生不能执行特殊情况,严禁更改。2020年以来,党组决策未有更改现象发生。三是归档不及时问题,立行立改,相关卷宗已全部归档。审管办对卷宗归档情况、档案室对卷宗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清理,做到严格落实、定期清理、定期通报、定期归档、堵塞漏洞。四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就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问题清单并将逐项进行整改。五是院党组成立党组决策和制度执行监督领导小组,每季度将党组决策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向党组汇报,确保党组决策和各项制度得到坚决执行。党组会议前要对上一次党组会决议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3)针对班子成员带头示范作用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院庭长权力清单》,规范了院领导对具体案件的监管范围和程序。二是规范案件受理。制定了《院庭长办案试行规定》,同时在《芜湖县人民法院审判团队建设规则》中以高于最高院规定的标准在审判管理系统中设定了班子成员的分案系数。2020年以来,党组书记、院长已受理案件8件(全年计划办案30件,占全院员额法官平均办案数的10%);其他分管院长和党组成员平均已受理案件41件(平均全年计划办案80件,占全院员额法官平均办案数的40%)。三是班子带头办理疑难案件。将班子成员编入不动产案件审判团队,主要审理建设施工工程类疑难案件,目前已受理该类型案件7件,起到了表率的作用。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

(1)针对意识形态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提高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意识,院党组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2020年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已达2次。进一步优化班子成员分工,明确专人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各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党组中心组、支部每年集体学习不少于4次,目前已学习5次。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全院各项工作中,保证政治方向。在年初的全院干警大会上,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做了专项要求。二是党组书记亲自审核把关,确保在年度工作总结及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明确有意识形态工作内容。2019年度相关工作总结与述职述廉报告中已确保有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3)针对宣传教育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立每周五下午政治学习制度,将意识形态相关内容作为政治学习重要部分。将意识形态作为员额法官会议政治学习重要内容,提升法官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制定网站维护明细体检表,逐项对照检查更新,并对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内容进行全面更新,每周对各类平台进行维护。三是制定网站信息发布规范及流程。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问题

6.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位。

(1)针对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偏宽偏软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全院干警政治站位。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召开全院2次干警大会,开展警示教育。扎实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和“两个坚持”教育活动,强化法院干警的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岗位调整、干部提拔前均进行任职廉政谈话。2020年以来开展任职廉政谈话24人次。要求各支部、各庭室召开支部会、庭务会,将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会议重要内容。二是明确监管责任和执行责任。成立党组决议执行监督领导小组对院党组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三是严肃问责。目前已问责2人,批评教育、约谈6人。

(2)针对专项整治不规范、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从而使其从中吸取教训,以后工作做到认真负责,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对2013年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清理”专项工作中,包括3名副院长在内5名领导干部填写的“信息报告表”的“承诺书”一栏中未签字,要求其重新补签。三是组织全院干警对“吃空饷”、“违规经商办企业清理”、“酒桌办公”等专项整治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学习,从而使全院干警认识进一步提高。四是对全院干警是否存在“吃空饷”和“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再进行一次清理,通过自查,我院干警不存在“吃空饷”和“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

(3)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工作作为从严治院的政治保证。学习谈心谈话制度,认真落实谈心谈话要求。党组书记加强对其他党组成员监督和教育,党组书记和每位党组成员谈心谈话每半年不少于一次。2020年以来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谈话共12人次,内容涉及廉洁自律、执法办案、意识形态等。二是全面落实分管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分管领导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每个季度不少于一次,把抓廉政建设融入到抓审判执行工作中,注重风险防范。分管领导工作日志上记录谈心谈话内容。今年以来,各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负责人谈话共23人次,有效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上级组织和院党组决策部署得以有效贯彻落实。三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检组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约谈,2020年以来开展提醒约谈共5人次。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学习教育,党组成员带头讲好廉政党课。党组成员通过党支部会议形式开展廉政党课共6次,多举措落实“一岗双责”。四是全面落实自律责任。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注重以身作则,同时自觉接受监督。

7.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力。

(1)针对日常监督缺失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思想认识不放松,通过党组会、民主生活会和全院干警大会、党支部会向全院干警宣讲党在廉洁自律、公正司法方面的政策,努力增强教育的实效性,改进教育方法,着力找准教育的针对性,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微杜渐、防患未然;使遵章守纪、拒腐防变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做到警钟长鸣;二是日常监督不松懈,运用“四种形态”,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审务督查、廉政谈话,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重要部门的监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权力出轨、法官个人寻租的机会,形成新的《芜湖县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并通过业务监督列会参议、信访监督回访入卷等方式落实日常监督;三是线索摸排不被动,大力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公开审判、裁判文书上网等措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扩宽线索排查渠道,加强对各类信访举报件的甄别分析和研判,对信访案件重点查找干警在八小时以外的问题,同时结合专项活动、部门信息共享等手段,主动查找线索。成立土地清理和信访处置百日攻坚办公室,集中力量处置执行信访工作。

(2)针对监督执纪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提高认识,勇于担当。院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实责任。院纪检组、监察室充分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敢于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二是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切实转变监督执纪工作方式。将工作重点从查违法转向防违纪,坚持纪在法前;同时把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作为执纪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三是抓作风建设,坚持驰而不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和整治“酒桌办公”以及抓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作风上,坚决做到驰而不息、锲而不舍。四是强化案件查处,坚持“严”字当头。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行为,做到有案必查。目前,已对2014年以来各类信访件469件全部进行了清理,对巡察中指出的5件案件进行了再次核查,针对一名执行干警接受宴请的问题,结合“三个以案”开展了警示教育。

(3)针对廉政教育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充分认识廉政教育的重要性,将廉政教育工作纳入政治教育重要内容。二是注重教育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多形式地开展教育活动。创新将廉政文化融入楼道文化墙建设,让干警耳濡目染,廉政意识扎根内心。先后组织党员干警到芜湖廉政教育基地和王能珍纪念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行重温入党宣誓、法官宣誓等活动。结合“三个以案”开展多种廉政教育学习,先后通报张坚、赵正永、殷坤杨反面典型案例。组织干警观看腐根等警示教育片。四是结合身边正面的好人好事实例和反面典型案例,开廉政教育。通过宣传身边好人好事,传播正能量,提高干警道德修养,从而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通过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引起干警思想上的触动,从而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震慑。

8.遵守廉洁纪律不严不实。

针对违反“三同”禁令接受服务对象请吃请玩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有关“三同”问题的规定,并开展了自查自纠。二是通过党风廉政教育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规范法院干警异地执法办案行为。三是严肃问责处置。

9.“四风”顽疾犹存。

针对“四风”顽疾犹存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干警大会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二是对巡察组指出的2016年前部分干警多报差旅费进行补助问题进行核查并全部清退。

10.招标采购管理混乱。

(1)针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采购服务款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项目自查自纠,认真回顾项目开展落实情况。通过对2013-2019年所有的报销凭证的整理查找,共梳理出102个项目。认真研究合同条款,一一梳理出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采购服务款的项目共10个,责令经办人作出深刻检查,并进一步严肃招标采购程序。通过自查自纠起到规范招标采购制度,以促进下一步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二是加强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管理工作,在不断完善管理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制。调整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成员中增加了专业技术人员。组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认真学习相关制度2次。严格招标采购管理,特别注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加强对实施过程的中的监管;三是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召开了专题学习会议,全体财务人员及招标采购人员学围绕招标采购程序,进行针对性学习,先后组织学习省财政厅关于财务报销和招标采购等8项政策文件和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2)针对拆分标段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项目立项前研判。是否需要公开招标的发包依据来源要加强审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落实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在项目立项前做好研判。二是应加强项目监管。接受“小微权力”监督,加大项目跟踪监管的力度。三是严格落实县招标采购项目标段划分的具体办法。以此为依据加强对招标项目的备案或审批,截止目前所有招标采购项目规范。

(3)针对工程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加强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及纪检监察部门在各个阶段加强监督,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报销。强化事前监督,促进招标采购项目科学化规范化进行;二是严格招标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及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三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具体经办人员在今后的招标采购项目上,高标准,严要求,坚持原则,纪检监察部门敢于管理。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问题

11.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

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按照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求,认真制定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方案,并将谈心谈话、述职述廉述德材料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按照要求进行规范,民主生活会前召开党组会议对方案进行认真学习研究,提高党组成员对民主生活会的思想重视程度,提升民主生活会规范意识,强化党内监督。二是党组对召开民主生活会不规范进行检讨,各相关党组成员在党组会上作检查报告,进一步认识了党内组织生活规范的重要性,提升党组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对发生的类似现象引以为戒。三是规范对照检查材料及个人发言提纲。在民生生活会方案中增加材料审核事项,做到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讲问题、谈不足的篇幅应不少于60%,相互批评要直面问题、见筋见骨。四是党组严格整改民主生活会剖析和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接受群众和干警监督。巡察整改暨“三个以案”专题民主生活会将于6月召开。五是制定民主生活会材料收集整理清单,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清单,规范民主生活会材料收集和整理工,进一步增强民主生活会严肃性、条理性。六是认真制定支部组织生活会方案,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照检查、意见建议整改,材料整理等内容进行规范。巡察整改暨“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党总支召开了工作会议对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提出严格要求,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安排在6月召开。七是巡察整改暨“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后,党总支对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包括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照检查材料等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能够按要求规范展开,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内组织生活会得到严格落实。

12.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1)针对违反末位表态制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完善了《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在党组会上专题学习党组议事规则,严肃纪律。二是党组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院党组会议或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党组会和院长办公室议事过程中,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2)针对违反“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财务制度,由党组副书记负责院财务审批工作,财务工作由院综合办公室归口管理。二是修订完善内控制度,保证其符合相关规定。

13.违规聘用干警、书记员。

针对聘用干警、书记员未履行报批程序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录用聘用人员程序。严格按照县编办和上级法院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平公开招聘聘用人员。2017年以来共3次公开向社会招聘聘用人员共17人,招录程序公开、公正、公平。二是开展了聘用人员全面清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聘用人员逐步予以清退。三是进一步规范聘用人员管理。严格按照省高院、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法院司法雇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皖高法〔2018〕142号)规定,逐步规范落实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和技术辅助人员等司法雇员相关制度。对驾驶员等后勤服务岗位逐步通过服务外包等方式解决驾驶员身份和人员不足问题。

14.机关党建薄弱。

(1)针对党组织设置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党总支按要求向县机关工委进行申报,开展了党组织换届选举,换届后,共设置5个支部,其中2个支部各设置2个党小组,党组织设置更加合理。二是党总支严格按规定程序对老干部支部进行换届,在其支部中共加入1名在职年轻党员,协助开展老干部党建工作。目前各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有序。三是党总支安排1名同志专门负责党建工作,指导各支部开展党建活动。

(2)针对“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党组每半年听取党总支工作汇报,指导党总支、各支部开展好各项组织活动,党建工作意识得到增强,党组进一步坚定党建带队建工作思路。二是党总支委员会针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全文学习,各支部对规范开展支部工作要求有了进一步认识。三是党总支每月制定支部工作提示单,督促提醒各支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目前已下发支部工作提示单5份,各支部均按照提示单有序开展“三会一课”。四是党总支每季度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通报,逐步规范各支部“三会一课”。

(3)针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正常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通报,对不能规范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同志,进行谈话教育。二是规范三会一课参会人员统计,各支部每月对三会一课参会人员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党总支,并将参加情况作为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增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三是党支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芜湖县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党员量化积分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强化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管理。对每次党员不能参加活动的要在会议记录中进行理由说明;对无故不参加党组织活动的,由党组织书记进行谈话。

(4)针对党员教育管理欠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立即开展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迁移工作,党总支督促流动党员所在支部按照要求转移该两位同志党员组织关系。经过多方协调,该两位同志的组织关系,已分别于3月、4月转移至其所在地党组织。二是党总支开展党组织关系清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关支部对不符合我院党总支管理的党员组织关系适时转到所在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党组织。党总支及时根据人员岗位变动调整党员组织关系,实时更新院内党员同志所在支部。2019年11月,我院已有两位同志辞职,其组织关系已适时转移至其所在地党组织。三是根据非党员同志只能在规定允许的条件下参加党内活动的要求,党总支组织各支部组织开展非党员参加党内会议自查自纠活动,未发现此类问题。

(5)针对换届选举程序不到位、资料不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按照机关工委要求,规范换届选举程序。目前党总支及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对换届会议材料按要求认真归类,对选票按规定封存,做好档案归档工作。三是党总支加强党建资料管理工作,对发展党员材料逐个进行归档,对未归入个人组织人事档案的材料均由党总支统一保管,并移交档案室保管,确保党员档案安全完整。

(6)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党总支、各支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20年县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意见》,支部对发展党员的严肃性思想认识水平提高,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水平逐步提升。二是按照党员发展要求,列出积极分子、发展党员程序时间表,完善培养资料,党员发展手续逐规范。三是党总支开展党务干部培训,对发展党员工作、“三会一课”开展、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开展培训,全面提高党务工作水平。2020年已开展培训一次,参加培训十余人。

(四)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方面的问题

15.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

针对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立行立改,原执行款发放经办人于2019年10月21日将剩余空白支票及相关财务印鉴章移交给院财务,并办理了移交手续,将交通银行、江阴农商银行的银行存款余额转入农行执行专用帐户,并将上述两家银行帐户予以注销。二是在“一案一帐户”实行后仍将执行兑现款汇入其他银行的案款,系老案件当事人所转,现已全部转入一案一号,上述情形已全部杜绝。对于确实一时无法发放的,在案款管理系统中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将执行案款发放及记帐统一交院综合办公室。三是实行财务会计和出纳分设,分别建立电子帐和手工帐,做到帐款相符,案款发放系统设定五个流程环节,进行有效的财务监督,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款的发放流程,制定了《芜湖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对执行案款的发放管理有章可循,目前执行款发放工作健康有序。四是完善和修改相关内控制度,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及时调整了内控制度相关小组及成员名单,出台了《执行款收支管理办法》《院长办公会议规则》《芜湖县人民法院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试行)》等一系列规定和制度。五是同步进行审计整改,2019年审计报告中提到的6个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来得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距离市委巡察整改的要求,仍需持续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抓好后续工作,持续强化整改成效,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深化“两个责任”落实。

进一步压实压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责任。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要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坚持力度不减、目标不变、劲头不松,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三)持续建章立制强化成果转化。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化举措,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队伍建设年活动,持续强化整改成效,在正风肃纪、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切实把问题改彻底、把漏洞堵起来、把制度落到实处。紧盯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持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创新审判管理,推进均衡结案,提升审判质效,深化两个“一站式”建设,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着力构建执行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司法为民满意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3-8812638  传真:0553-8911223。来信请寄:芜湖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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