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芜湖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发挥派驻优势 做实日常监督

时间:2020-09-18 08:35    来源:湾沚纪检监察网  
【字体: 】      打印

近年来,芜湖县纪委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派驻监督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县纪委监委和县检察院工作部署,发挥派驻“探头”作用,突出重点强化日常监督,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向纵深发展。通过努力,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得到遏制,广大干警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全院政治生态也得到进一步修复和净化。

突出对“关键少数”的全方位监督。重点加强对院领导班子成员、部室主任和员额检察官的监督。紧紧抓住年初中央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契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院党组建立了全面从严治党联席会议制度,做到每半年会商一次,提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督促院党组对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和部室主任“一岗双责”、检务督察“四责联动”。督促院党总支配齐配强支部纪检委员,通过“靶向”培训提升纪检委员履职能力,同时加强与检务督察的配合协作,形成了派驻纪检监察组﹢专职检务督察人员﹢支部纪检委员三级联动的专责监督体系。

抓住关键环节节点强化监督。围绕执法办案这个中心、公正廉洁办案这条主线,突出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对检察权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加强监督,先后督促开展了积存案件和线索清理、涉案款物专项清理、诉讼档案专项清查等,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推动整改。组织开展了干警书面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和“三个规定”执行情况专项督查,严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

运用 “四种形态”锲而不舍纠“四风”。工作中注重抓早抓小,对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警示诚勉。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谈话提醒14人次,把“严”的主基调落到实处。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强对财务、公车、“禁酒令”、报销、办公用房、食堂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对违纪违法干警及时依纪依法处置,并协助县纪委监委对县管干部违纪违法进行查处。2018年以来,全院干警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后又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公职,并被判刑的1人。

积极发挥案例治本作用。充分利用本院发生的殷坤洋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督促推动院党组深入开展多形式警示教育,突出正反对照,引导教育干警以案促改,以案促防。召开院党组“一案双查”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剖析,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查摆问题,落实整改,真正使处分宣布现场成为警示教育课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张致荣)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