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制度。
2.集体学习以“领学和讲学”为主,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设立“纪法讲坛”“廉政课堂”,年初由组织部拟定全年学习计划,办公室、宣传部等部室协助组织部抓好落实。
3.个人自学由个人自行安排,组织部、宣传部等部室不定期推荐学习书目和学习内容。
4.运用好“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干部学习,办公室负责组建区纪检监察干部微信群。
5.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集体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须履行请假手续(按《请假制度》执行)。
6.集体学习实行考勤制度,学习出勤情况由组织部负责统计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7.其他时间,由各部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自学。
8.常委中心组学习按有关要求开展。
9.支部学习由支部负责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