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0日至7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9月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3个方面14个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实事求是,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第四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迅速行动,全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一)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落实的职责任务。区委政法委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的日常工作,确保整改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形成了整体推动、上下联动、积极主动抓整改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方案,细化巡察整改的目标要求。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经多次研究,形成了《区委政法委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问题整改清单,政法委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各办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委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列出清单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注重统筹,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针对县委第四巡察组提出的3个方面14个问题,区委政法委多次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2020年10月22日,召开书记办公会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中青年干部培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2020年10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办室的整改落实工作汇报,并进一步提出整改要求。截至12月20日,召开书记办公会4次,组织集体学习9次,开展专项培训1次,制定整改措施67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5个,批评教育2人。
二、聚焦问题,全面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班子常态化学习机制未形成,理论学习的政治自觉性不强”问题
(1)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中共芜湖市湾沚区委政法委员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确定学习专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邀请专家、领导授课。二是召开书记办公会3次,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中青年干部培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全省政法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2次、全市政法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1次,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和重要论述、对平安中国建设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有效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四是规范书记办公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负责记录、保管,确保真实、客观、完整地记录议事决策过程。
(2)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一是扎实开展政法系统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制定了《全区政法系统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召开全区政法系统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动员会,编印《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材料》《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应知应会手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论述摘编》等资料。二是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研讨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赵正永、张坚等反面典型案例,结合职能职责,撰写学习心得体会4篇,并结合分管工作进行座谈交流。三是区委分管负责同志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廉政勤政、担当作为等分别与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政治监督谈话,有效加强“关键少数”干部教育监督管理。
2.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
(1)针对“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学习不及时、不全面”问题。一是先后召开书记办公会、机关学习会学习《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以及区委宣传部印发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手册》等,跟进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二是完善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文件、讲话、决策等内容,坚决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政法工作要点和支部党建工作的内容。
(2)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明确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区委政法委意识形态工作,一名副书记协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认真履行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了《中共芜湖市湾沚区委政法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次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日常分析研判和总结报告制度。坚持每半年向区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一次,提醒领导班子及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班子和个人剖析材料、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
(3)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待加强”问题。一是拨出专款2万元,用于镇反邪教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二是用好流动阵地。在2020年9月份反邪教集中宣传月期间,制作反邪教宣传展板,在商场、医院、超市、车站、景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公共场所集中摆放开展宣传,利用商家、银行、单位、小区、公交车辆等各类电子显示屏,反复滚动插播警示宣传字幕。三是打造特色阵地。在两市三地交界处、人员流动大的红杨镇西河古镇景区,采用区、镇、村三级共建方式,综合利用党建、文明创建、法治等各方面资源,建立起占地约一万平方米的功能齐全、设施完善、主题鲜明的反邪教宣传文化广场。湾沚镇桃园村、六郎镇殷港社区、陶辛镇沙墩村、花桥镇黄池村等反邪教宣传阵地均已建成或正在建设中,“一镇一品、一镇一特色”已初步形成。
3.关于“统筹推进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
(1)针对“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一是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紧扣扫黑除恶三年为期总目标和2020年工作要点,制定《2020年芜湖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方案》,推动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分阶段有序开展。二是开展辖区群众扫黑除恶知晓率、“群众安全感、政法满意度”双提升工作,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整旧换新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开展宣传标牌、电子屏等宣传阵地设置情况梳理检查,进一步弄清底数,查找短板。三是区扫黑办组织各镇、各成员单位认真核对线索查办情况,完善线索台账及核查材料,加强对全区线索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导。
(2)针对“化解矛盾应对危机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一是着力抓好信访维稳工作。不断加强信息收集反馈、会商调度,强化稳控责任落实和工作包保,完善应急备勤和现场处置机制,建立了“3+X”维稳工作机制,各相关责任单位和属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及时有效化解了共享电动车投放、恒大御府、中梁龙玺台等涉稳风险。二是做实联合接访和调解化解工作,深入开展信访“四最”“四下基层”活动,由“被动接访”变“主动下访”,确保风险隐患能早发现、早处理。三是整合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积极引入“两代表一委员”“五老”、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参与信访接待,通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访调对接等平台,推动矛盾纠纷就地解决。截至2020年12月,区党政领导开门接访68次,接待来访群众108批234人次,现场办公84次,调查研究50次,政策宣传14次。四是出台《湾沚区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建立了风险排查机制、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调机制和风险防控责任机制等五项机制,从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方位、多角度防控,并从党纪政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要求。五是坚持每月由区领导牵头召开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专题研判会议,成功预防化解了“渔民上岸”、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风险隐患。
(3)针对“面对当前社会出现的矛盾较为集中的问题处置化解不够到位”问题。一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开展“守护平安”“砺剑”系列行动,严打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黄赌警情下降41.1%,黄赌案件破获数上升9.5%,破涉毒刑事案件11起,同比上升57.1%。二是深化“侦办食药环”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药环违法犯罪,破获“翟某某销售假洋酒案”,破获刑事案件4起。三是组织开展“净网行动”,铲断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黄赌毒、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有害信息网上扩散传播链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得不严不实,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制定了《中共芜湖市湾沚区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章可循。二是落实政法委领导班子定期向区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2020年已向区委报告2次。三是坚持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政法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办室负责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谈话。
(2)针对“对主体责任落实存在问题整改重视不够”问题。一是领导班子及成员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对存在问题建立台账,逐项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二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
(3)针对“主动对接派驻监督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坚持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书记办公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相关议题3次,主动接受监督,真正做到重大决策科学民主,程序规范。二是落实廉政谈话机制。巡察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3人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应有的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
5.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抓党建工作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必须履行“一岗双责”。二是突出党建工作引领,牢固树立抓党建工作是最大政绩的责任意识,大力推进“党建+业务建设”,将党建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与政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形成党建联盟,以党建联盟为引领,通过“互相沟通、互相交流、互相帮助”的形式,提高党建业务水平,机关党支部与卧龙电器有限公司党支部、双联系村陶辛镇倪家村党总支结成联盟,建立了“双报到、双报告”机制,机关党员积极参加联盟单位的新冠疫情防控和防汛工作,将党建资源转化为工作资源,将党建活力转化为工作活力。
(2)针对“统筹推进党支部建设不够有力”问题。一是积极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制定了创建党建品牌活动方案和领导小组,机关实行党员佩戴党徽亮身份、亮岗位、亮承诺,在党务公开栏上党员姓名、职务及承诺上墙,公开接受监督。二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区委组织部关于支部换届的有关规定,增强做好支部换届工作的自觉性。严格换届程序,明确换届要求,做好换届资料的收集归档上报工作,确保支部换届工作按程序及时有序进行。
6.关于“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压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先后到各镇、政法各单位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信访维稳工作调研,形成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基层社会治理机制问题的实践与思考》调研文章,并将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切实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二是领导班子坚持以身作责,严格落实信访维稳责任制,带头包保重点信访人,带案下访、带案约访,深入开展“四下基层”“四最”试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妥善做好退休教师、房地产领域及涉众型金融投资受损人员等重点利益诉求群体的稳定工作。三是扎实开展双联系工作,根据双联系村特点和需求,制定了双联系工作计划,按要求组织开展了帮扶、帮困等双联系活动。
7.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大会,对中央八项规定进行再认识、再讨论、再重申,引导干部统一思想,从根本上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出现。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制定《中共芜湖市湾沚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对超标准领取差旅费的2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于2020年11月23日退回多领的伙食补助480元,并上缴至区纪委退款专户。
8.关于“财务制度落实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对区出台的《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重大病情住院探望慰问办法》《关于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定文件进行了汇编,集体学习,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根据《中共芜湖市湾沚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审批,严格慰问支出,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9.关于“民主议事制度不健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树牢了领导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规范了决策行为,提高了决策水平。二是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制定《中共芜湖市湾沚区委政法委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规则召开书记办公会,明确今后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实行集体研究,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建议,主要领导实行“末位表态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开展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民主生活会功能、作用的认识,切实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言行,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二是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严格民主生活会程序步骤,规范各环节内容,扎实做好会前谈心谈话、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等各项准备,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环节,工作均严肃认真。
(2)针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走形式”问题。一是领导班子及成员根据工作分工,结合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深刻剖析根源,认真对照检查并形成对照检查材料。二是严格审查对照检查材料,由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查把关,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指导。
11.关于“执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和程序不够严格”问题。一是组织学习《芜湖县科级单位党组(党委)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工作规程》(组字〔2014〕25号)文件,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认真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二是在今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严格履行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书记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公示,并报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监委备案等程序。
12.关于“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不够,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1)针对“支部工作统筹谋划不够”问题。一是领导班子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年初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年终认真总结党建工作,在政法工作年度总结和工作要点中充分体现党建内容。二是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党建工作,定期向区直机关工委述职党建工作。三是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六有”标准,加强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针对“支部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中共芜湖市湾沚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对“三会一课”的内容,党支部都事先有准备、有安排,明确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为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的时间,每月的第二个星期一为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四个星期一为党课时间,邀请区委党校教员或由单位领导为全体党员干部讲授党课。二是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把“支部主题党日”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载体,先后组织党员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文明创建志愿服务、“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助、走访慰问双联系村陶辛镇倪家村困难户和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三是按要求使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手册”,明确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记录、保管,确保真实、客观、完整地记录机关党支部会议、活动开展情况。
13.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经常不严肃”问题
(1)针对“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一是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使同志们掌握了《条例》基本精神,深化新时代支部建设重要作用认识。二是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工作部署,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
(2)针对“开展流程不到位”问题。一是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党支部按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检视剖析问题。支委班子认真对照检查,深入梳理检视,剖析问题根源,结合实际提出整改措施。党员带着个人查找清单“一个一个过”。二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对党、对政法事业、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刀刃向内,揭短亮丑不避讳,相互批评开门见山,直言不讳敢较真。每一名党员针对存在问题和批评意见,作出了整改承诺。
14.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党员发展流程不规范”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20年县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意见》,按照党员发展要求,列出积极分子、发展党员程序时间表,完善培养资料,规范发展党员,全面提高党务工作水平。二是严格执行谈话制度,做到应谈尽谈。每个培养联系人、支部组织委员都要和申请人谈话,充分了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和思想状况、工作状态,规范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2)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一是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性观念。二是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对党费收缴工作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一月一缴规定,按时上缴党费。
三、常效长治,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以来,区政法委聚焦突出问题,集中攻坚、扎实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成效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距离区委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坚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始终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问题整改见底到位。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将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不打折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继续把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以更高标准、更严措施、更大力度持续深化整改,确保每一个整改事项都有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和结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整体成效。
(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抓好后续整改,对每一个问题都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并把整改实践中的有效举措及时上升为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着力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时效性,切实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注重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制度建设,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8912022;邮政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行政1号楼区委政法委81107办公室;邮编:2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