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学习党史为抓手,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委机关党支部创建“一支部一品牌”工作实际,就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十九大党的建设新要求,牢牢把握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通过创新开展学习教育、建议倡议、政策宣传、基层走访、志愿服务、民主监督等党内主题活动,通过建立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培训、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组织形式
(一)时间安排。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固定为每月第三个周五,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开展活动的,可以顺延至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每季度与党建联盟单位(芜湖荣基密封有限公司党支部、花桥镇东门村党委)组织不少于一次(半天)的党建活动。
(二)参与对象。支部“主题党日”参与对象为本支部所有党员,可以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流动党员应积极主动参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不参加。实在不能参加集中活动的党员,党支部要以适当形式向这部分党员及时通报活动情况。党支部根据“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和党建联盟单位党员。参与对象原则上不得请假或缺席,因参加上级重要会议或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应提前报告所在党支部批准,并就另行参加组织生活做出安排。
三、主题和内容
(一)准确把握基本要求。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每次“主题党日”活动都要先组织学习,在集体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按月交纳党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再开展学习讨论、业务培训和志愿服务等创新活动。
(二)严格抓实规定动作。
1、组织集中学习。坚持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坚持将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贯穿学习教育始终,组织党员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
2、党史教育学习。学习采取自学和领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学党史知识、讲党史故事、读红色家书等形式,感受信仰之光、精神之钙、力量之源,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集体学习党章。采取领读方式开展。坚持每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会前必学党章内容。通过反复学习,使党章内容熟记于心,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党员意识。
4、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参加活动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入党宣誓时的庄严承诺和坚定决心,提醒自己时刻牢记入党誓言。
5、交纳当月党费。党员现场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并由党支部安排专人填写党费证。党支部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党费台账,每月对党费交纳情况进行一次公示。
(三)创新开展主题活动。每次“主题党日”活动,在完成规定动作基础上,与上级要求相结合,与当前安排的重点工作相结合,创新开展主题活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详见附件)。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机关支部委员会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要根据“适度、节约”的原则,合规使用党建经费,保障“主题党日”活动有效开展。要建立“主题党日”活动台账,做到“六有”,即有年度计划、有每月活动方案、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有活动记录及图片、有党员签到表。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区纪委监察网站、微信平台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不断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三)严格督促考核。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要纳入党员日程管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无正当理由一年内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参加的,应评定为不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