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安排,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于2021年8月1日至9月15日对区委编办等9个单位的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主要任务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聚焦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
二、受理信访范围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于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其他方面问题,按规定不予受理。
三、受理信访方式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直机关工委、区科技局、区工商联。
1.巡察信箱:设在区直机关工委、区科技局、区工商联等办公场所。
2.举报电子邮箱:whxwxcz1@126.com。
3.举报电话:0553-2595761 15255372148。
4.来信来访:区行政四号楼十一楼区委第一巡察组。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区妇联。
1.巡察信箱:设在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区妇联等办公场所。
2.举报电子邮箱:whxwxcz2@163.com。
3.举报电话:0553-2595762 15212242863。
4.来信来访:区行政四号楼十一楼区委第二巡察组。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委编办、区商务局、团区委。
1.巡察信箱:设在区委编办、区商务局、团区委等办公场所。
2.举报电子邮箱:wzqwxcz3@163.com。
3.举报电话:0553-2595763 19965391315。
4.来信来访:行政四号楼十一楼区委第三巡察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
中共芜湖市湾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