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2-26 15:39    来源:湾沚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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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8日至8月8日,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对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11月2日,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向湾沚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工作组织领导

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自觉提高站位,迅速凝聚起“落实整改是当前首要任务”的共识,结合当前公安工作任务,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和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把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学习政治巡察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对反馈的问题,坚决照单全收,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局党委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以上率下,履责担当,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担责、自觉认领,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

(三)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局党委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各所队室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或困难,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不透问题

(1)针对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丰富学习形式。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要求等措施,形成长效自觉的学习机制。坚持利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紧密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主题教育,做到学习内容有深度、学习时间有保障;2020年10月29日,组织民警参加市委组织部开展的“两学一做”理论测试。12月15日,集中组织开展全区公安机关教育整顿理论测试。12月18日,对教育整顿理论测试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二是完善理论学习动态调整机制。年初制定了《中共芜湖县公安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细化学习专题和内容,按月确定重点学习内容,按季度确定研讨专题,围绕“四个对照”专题开展集中研讨1次。

(2)针对常态化学习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全面落实市局党委《全市公安机关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落实“逢会必学”原则,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第一时间传达部署、第一时间督促落实。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二是科学制定2021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以集中学习、自主学习、专家授课、基层调研、讲党课为主要学习方式,确保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天数不少于12天,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30次。严格按照市委要求,认真落实年初计划、月度统计、半年总结和会议记录归档等各项工作要求。2020年12月31日截止,湾沚分局党委共制定学习计划2个、月度统计12次,报送区公安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工作总结2次、会议记录归档33次。

(3)针对学以促用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一是科学安排研讨交流活动,每月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专题研讨活动。围绕“四个对照”专题开展集中研讨1次。二是强化防范宣传力度。组织民警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行了反电诈、防侵财等宣传,印制各类宣传材料3万余份,发放各类防范宣传资料20000余份,受宣传群众达2万余人,尤其是在陶辛镇“荷花节”开幕式防范侵财展、大润发广场“扫黑除恶”成果展的宣传,在群众中收到了良好的法治效果。2020年经济案件立案12起,破案10起,破案率83%,冻结银行存款7万元,查封房产33套,挽回国家税款损失400余万元。三是成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中心。2020年5月中心成立以来,共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150余人,冻结涉案资金30余万,成功捣毁湾沚区本地窝点1个,打击本地“两卡”帮助信息犯罪30余人,返还被害人资金20余万,预警拦截被害人10余人,破获全国性电信诈骗400余起,成功抓获境外缅甸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30余人。四是制定了《湾沚区网格化巡逻防控方案》,通过建立所队联合巡防机制,提高见警率,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有效控制盗窃等可防性发案,案件高发频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五是强化能力提升。11月16日至24日,组织2名民警参加省公安厅网安总队举办的全省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电子数据取证高级技能线上培训班;11月27日至28日,组织1名民警到南京参加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和上海弘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举办的第三届网络空间取证峰会(简称“FIC2020”)及竞赛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2.关于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与上级要求有差距问题

(4)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不显的问题。一是加大核查力度,推动涉黑涉恶线索快速“清仓”。全区共受理线索225条,办结225条,办结率100%。巡察整改以来,党委会研究扫黑除恶工作3次,有效督促线索核查包保力度,下发摸排的线索共66条,办结66条,办结率100%,实现了“清仓”的目标。二是严格执行办案回避制度的落实,被举报人与查办线索案件相分离。

(5)针对推进“放管服”改革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大对网办事项的宣传报道。2020年下半年在中国警察网安徽、平安芜湖、今日芜湖、生活传真等媒体刊登“不见面服务”宣传稿件10篇。二是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网办事进度。2020年全年办件179件;加大推广市局“不见面服务”,年底前完成办件2039件。三是大力推广“交管12123”,2020年底完成办件18582件。

(6)针对落实“社区警务”、推进“一村一警”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湾沚区公安局城乡社区警务及“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考核办法》,将社区民警、包村民警每月所需开展的工作进行量化、明确,严格按照此办法进行月考核,月通报。从2021年起,每半年开展一次社区(驻村)、包村民警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加强督察指导,由治安大队牵头、督察大队配合,每月开展明察暗访,全面提升工作成效。二是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关于社区农村警务工作的相关要求,农村地区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可建立中心警务室,即可以2至4个村建立一个警务室。目前我区共有19个社区,66个行政村,23个农村警务室,13个社区警务室,兼职社区民警(驻村民警)38人,专职社区民警8人,共46人,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比40.7%。根据《芜湖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意见》(芜公发〔2020〕1号)要求,已经符合“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不低于40%,”的总体要求。在2020年底,推行了城区“一区一警两辅”、农村“一村一辅”勤务模式,以进一步推动警务前移、警力下沉,增强“见警率”。2020年12月16日,区委组织部下发文件选派我局25名社区民警到所在社区、中心村挂职,以进一步推动社区(农村)警务室建设。

(7)针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有短板的问题。一是成立疫情信息报送专班,治安大队长为专班责任人,抽调治安大队4名民警轮流值班,实行24小时工作制,负责每日疫情防控情况报送工作。二是对疫情信息报送人员开展培训,严格报送时限,每日做到按时报送,专报负责人做到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有效。三是安排专人进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协助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理公安方面的指令信息,及时传递相关核查信息,做到沟通对接渠道畅通。自巡察以来,共接受市公安局指令信息125条,涉及需核查人员287人,均及时予以反馈。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8)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局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2020年12月5日形成专题报告向上级党委及意识形态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二是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导向作用,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重要议事日程,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载体,加强“学习强国”平台运用,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三是在各类培训班中开设专门的意识形态理论、舆情引导等课程,增加思想教育外聘师资力量,自2020年9月起邀请区委党校专家授课6课次。持续开展“青警小课堂”“青警阅读日”等系列活动,开辟公安文化墙、荣誉榜、廉政教育园地等教育阵地。

(9)针对谋划不足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召开公安工作务虚会,认真总结2020年工作得失,谋划2021年绩效工作增长点和工作亮点,特别是在涉枪、禁毒和追逃等工作上集思广益,摆脱落后局面。二是重新修订分局绩效考核方案并提交党委会通过,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杠杆作用。三是印发《湾沚区公安局罚没款执行操作规范》《湾沚区公安局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工作规定》等7项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标准、压实责任。四是启用执法办案积分制全市统一模板进行公示,加强执法办案积分结果运用,强化争先进位意识。

(10)针对党委班子配合协调不够的问题。印发了《湾沚区公安局党委成员分工协作制度(暂行)》,包含分工联系负责制、层级管理责任制、维稳责任制、案件分配协作制、参会制度、民警抽调轮值制度、信访接待制、外出报备制度等8项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党委班子协作配合。

(11)针对党委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办法不多,干警干事创业激情不高、活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合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制定《湾沚区公安局执法勤务职级晋升工作办法》《湾沚区公安局警务技术职级晋升工作办法》,明确规范五种优先晋升、四种暂缓晋升和九种不得晋升情形,以充分调动广大民警工作积极性。二是对民警因公负伤、生活困难、生病等重大事项分别进行慰问,全年共慰问106人次,发放慰问金13.59万元;认真落实民警乡镇补贴、警衔津贴、加班补贴、值勤岗位津贴的发放规定,配合组织部做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2020年5月落实了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警员职务晋升后工资待遇。三是组织开展文娱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组织开展了送春联下乡活动,组织青年民警参加全区“沚津夜读”读书分享活动,组队参加了“华星杯”乒乓球赛、“全民健身”男子篮球锦标赛、全区女职工运动会等,均取得较好成绩。

4.关于履职尽责有短板问题

(12)针对执法办案存在慢作为问题。一是鼓励民警参加执法资格考试,2020年执法资格考试参考人数达107人,从事案件审核的法制员和所、队领导均参加此次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报名人数较去年有明显的提高;开展法律知识比武竞赛,8月份组织初赛,从26名参赛选手中选拔出5名同志,代表区局参加全市比武竞赛,取得全市三等奖,通过比武竞赛激励民警学法用法。二是应用执法监督360系统,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受立案异常数据。9月以来,通过执法监督360系统,及时发现并纠正受、立案不及时问题1件,并将此条线索作为“四不三案一伞”线索向市局报送,并责令处警民警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令办案单位加强教育培训、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2021年1月起,严格执行《芜湖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流程监督“日清、周督办、月通报”工作办法》,要求各所、队案管室落实本单位的“日清”巡查工作,每日将全局巡查情况以“日清”巡查通报形式挂网下发,层层巡查把控,从根源上杜绝了有案不立,受、立案超时以及超期办案等情况发生。三是办理刑事复核案件,对不予立案决定错误的依法予以撤销。2020年5月至12月期间,法制大队办理刑事复议案件11件,其中维持9件,撤销2件。

(13)针对执法办案存在乱作为问题。一是鼓励民警学习法律知识,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0年我局参加司法考试中,通过3人;二是积极开展执法办案积分制工作,督促民警“多办案、办好案”。实行考评全覆盖,每月10日前完成对上月考评并上网公示,并对“积分制”情况予以通报,按所队正职、副职、民警三个序列进行排名。每月开展案件评查,做到案件评查全覆盖,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挂网通报。自2021年1月份起,法制大队每月评比出低分案件1-2起,高分优质案件1起,分类公示民警办案排名情况,促进民警规范执法办案。三是组织民警、辅警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强化民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2020年共组织民警、辅警培训20次,参训人员达900余人次。组织民警旁听庭审5次,旁听庭审活动使民警直观地体会到程序和证据在庭审过程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对案件办理收集证据、固定证据及证据链等方面有更深层次的认识,从而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进程。

(14)针对执法办案存在不作为问题。一是加强案件审核把关。2020年共审核行政案件403起,处罚615人,其中行政拘留327人;审核刑事案件472起,其中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365人,监视居住的25人。审核中发现程序、实体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不予审核,并指导办案单位规范办案。二是加大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运用,通过科技手段实现刑事办案全程监督;加大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即“206”的运用,开展日常巡查,减少执法随意性,促进严格公正执法。2020年5月以来,实现了报捕、起诉的案件全部从“206”系统流转至检察机关。加大对市局“执法监督360”平台的巡查工作,从接处警、现场视音频、受立案、涉案财物、办案场所、执行等六大监督模块,对执法办案全流程实行实时监督管理,把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监督。三是加强民警、辅警法律知识培训。2020以来共组织民警收听收看法律专题讲座8次,开展辅警培训12次,为民警、辅警普及最新法律知识,参训人员达900余人次,2020年9月份,为民警购买了最新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进一步提升民警程序意识和执法水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15)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夯实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1年1月14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区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通过《分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分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级谈心谈话、约谈制度》。二是发挥领导班子领导核心作用,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政治监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对新上岗民警和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和工作纪律谈话。

(16)针对治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湾沚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辅警的招聘政审、体检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补充。二是对相关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并做深刻检查,对疏于管理的有关民警警示谈话等处理。三是通过加大从严治警力度,加强执纪监督力度,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17)针对存在违规处分党员现象的问题。一是局党委根据岗位调整等情况实时动态调整各支部纪检委员,驻局纪检组加强日常指导和督查力度。二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制定了《驻局纪检监察组学习例会制度》,组织局属各党支部及派出机构党支部纪检委员参加学习培训,着力提高各党支部纪检委员的日常监督管理水平。三是要求交管大队在全体民辅警会议上进行通报,并在大队内部对2013年以来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工作,以案为戒。

6.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缺失问题

(18)针对“三转”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局党委分工进行调整,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不再分管警务督察、审计和效能建设工作,专职负责纪检监工作,聚焦职责主业,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监督,提高监督执纪工作专业化、规范化。二是组织各科所队室认真排查本单位在执法等活动中的廉政风险点,并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驻局纪检监察组;提高执纪水平,加大问责力度,自巡察以来,党内警告处分1人,提醒谈话13人,诫勉谈话1人,政务开除公职处分和开除党籍处分1人。

7.关于工程领域乱象丛生问题。区局警务保障室多次前往湾沚区公管局进行学习和了解相关规定,并认真组织开展了对相关招标文件的学习,2021年1月14日,制定《芜湖市湾沚区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以此严格落实、严格把关招标工作。

8.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

(20)针对违规公务结算的问题。因公务卡结算系统与银行模块未对接成功,全区都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区财政局已出具证明。下一步将根据区财政局统一安排全面落实公务卡结算,并落实单位内勤报销及财务活动专门卡号,杜绝所队财务人员使用多张银行卡结算现象。

(21)针对报销个人费用的问题。一是收缴违规报销的个人费用2600元,并上缴国库。二是驻局纪检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当事人作了诫勉谈话。三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向交管大队纪检监察下发建议书一份,书面建议交管大队对此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大队全体民警辅警中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严管厚爱,抓早、抓小、抓苗头。

(22)针对长期借用社会车辆的问题。一是对皖B2G348江淮牌商务车予以报废处理。二是各科所队室严格排查有无长期借用社会车辆情况,并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驻局纪检监察组。三是各科所队室认真排查本单位在执法等活动中的廉政风险点,并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驻局纪检监察组。

(23)针对基层调研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巡察整改以来,区局党委班子成员围绕派出所基础建设及“五优保障”情况、派出所“一室两队”改革情况、监所管理、推进“双提升”、绩效冲刺、安全检查、队伍管理等方面开展调研,共深入基层所队调研督导工作15次。

(24)针对财务审批不规范的问题。2021年1月19日,区局组织召开各部门财务工作人员会议,组织学习了财务报销相关程序和规定,要求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把关财务报销手续,修订《湾沚区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

(25)针对保证金逾期不退还的问题。一是1999年至2020年5月县公安局取保候审保证金账户共计余额约42.2万元,涉及105人(件),截至目前除了在办案件或仍在服刑的人员(合计4人)以外,其余101人已依法依规清理完毕。二是制定了《湾沚区公安局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工作规定》。三是对未完成清理、完善手续的相关办案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驻局纪检监察组。

(26)针对罚没款长期不入库的问题。一是2010年1月至2020年5月,暂扣款账户有464.6万元未处理,共计108件。截至目前,仅余一件再侦案件,其他107件悉数清理完毕。二是对未完成清理、完善手续的相关办案单位下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驻局纪检监察组。三是12月10日,区局制定《湾沚区公安局罚没款执行操作规范》《湾沚区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9.关于党建工作方面的问题

(27)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上通过了《局党委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党建工作考核机制。2021年按季度公示全局党务量化考核结果,严格考核奖惩,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各支部学习记录,对抓得不好、落实不力的支部书记约谈,督促整改。

(28)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区局党委于12月4日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重温《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关于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增强民主意识,牢记程序要求,提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在2020年6月召开的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严格落实会前准备、材料审核、召开步骤、会后整改、检查指导、台账整理等各环节要求,切实严肃党内生活。6月30日,邀请县纪委、政法委、组织部领导到会参加指导我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委班子成员对照巡察整改问题和意见,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起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于2021年1月12日印发《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将开好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把握上级要求和主题内涵,精心组织安排,扎实认真做好每个环节工作。

(29)针对个别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结合“万民党员进党校”系列培训活动,开展了3期专题培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工作水平;对全局各级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摸排统计,要求各支部选派民警从事党务工作,实行动态调整报备制度,确保全局党务工作者队伍的稳定性。二是结合教育整顿专项督察,系统梳理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了整改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30)针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湾沚区公安局党委基层联系点制度》,通过参加联系点所在党支部的活动、上党课、举办报告会、开展谈心活动、参加组织生活会、走访座谈、发放调查表等7种联系形式,有效加强了党委对基层党组织的督促指导。二是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下发工作提示单7期,11月12日,市局督导组来区局督导检查教育整顿、意识形态及党建重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4个方面的问题,区局立行立改,制定6条整改措施,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10.关于党员管理方面的问题

(31)针对少数党支部长期不发展党员的问题。一是2020年发展新党员2人,其中综合保障党支部1人,刑警党支部1人,梳理出入党积极分子7人,对近5年未发展党员的巡警党支部,将重点培养发展。二是积极与区委组织对接,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2)针对党员发展不严谨的问题。一是结合“万民党员进党校”系列培训活动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工作水平。二是制定了《湾沚区公安局党委基层联系点制度》,通过参加联系点所在党支部的活动、上党课、举办报告会、开展谈心活动、参加组织生活会、走访座谈、发放调查表等7种联系形式,有效加强了党委对基层党组织管理、指导力度。

(33)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规范党费收缴。020年10月起,按月收缴党费。二是接收检查督导。2021年1月7日,区委组织部来区局检查督导党建工作,对区局党费收缴情况开展了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了党费收缴工作。

11.关于干部选拔作用方面的问题

(34)针对未履行民主推荐和考察等程序的问题。一是12月15日召开党委会组织学习《科级单位党组(党委)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工作规程》,并强化工作落实。二是印发《芜湖县公安局部分中层副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工作业绩、民主测评、县局党委票决、组织考察、任前公示、任职的竞争上岗流程,进行干部选拔。

(35)针对执行交流轮岗制度不到位的问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通过平级调整、干部提拔等方式交流轮岗干部,列出计划交流轮岗,逐步解决相关干部的交流轮岗问题。目前已有2名干部调整到新的岗位任职。

三、下一步打算

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我们将持续抓实整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进一步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建立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一)继续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任务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长效机制。立足长效管理,用好整改成果,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研究制定,堵塞制度漏洞,防止问题反弹。

(三)强化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四)强化成果转化。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巡察整改与正在开展的“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各项安保维稳工作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推动湾沚分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53-8913222;邮编:241000;电子信箱:277816899@qq.com

                                                                                                                                               中共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委员会

                                                                                                                                                             202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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