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4日至12月2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花桥镇红光村、五四村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3月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花桥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及时成立花桥镇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的整改工作。印发了《花桥镇党委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了“三个清单”“两个台账”,针对反馈的问题,责任到人、限定时间,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被巡察的红光、五四两个村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细化整改方案和村级“三个清单”“两个台账”。
(二)加强督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工作的检查督促,完善考核评价和动态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居纪检委员核查、纪检责任片区互查、镇督查组督查、深入群众访查”的“四查”工作机制,全面了解各村居工作落实情况和按清单办事情况,检查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核。
(三)举一反三,规范制度运行。制定完善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工作制度》《花桥镇采购询价管理办法》《花桥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花桥镇村级食堂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以制度保障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长效管理工作新格局。
二、具体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镇党委高度重视,落实专人、明确责任,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通过镇村共同发力,狠抓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针对反馈的13个问题,研究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44条,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并到被巡察的2个村专题督促指导2次,对2个村6名村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五四村村民组长葛某某长期为村里提供用车、小工等服务,存在公益性岗位申报不合理的问题。一是对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审批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当事人公开承诺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情。二是及时追回葛某某2019年3月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6405元并上交花桥镇会计中心。三是完善公益性岗位申报工作流程,对申报事项进行公示公开,接受广大村民群众监督。四是全面排查处理在公益性岗位申报事项中存在的优亲厚友现象。五是切实增强镇村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工作规范意识、法制思维意识。
2.针对红光村存在发展党员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红光村对2012年以来发展的党员档案进行全面梳理,举一反三,坚决认真整改。二是针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的问题,对红光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组织村两委干部学习党员发展有关规程,进一步明确党员发展相关要求,做到程序到位、信息准确、记录完整。三是在全镇各党组织中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针对五四村存在工程实施未招标的问题。一是组织五四村“两委”干部、监督委成员进一步把“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文件精神学透。二是完善镇级招标采购相关规定,指导各村居具体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增强村居工程招标意识。三是加强工程招标统一管理,督促各村居严禁未招标、拆分标工程票据入账。四是严格问责,发现村居未招标、拆分标、招标不规范的项目工程票据入账的,不仅对报账人员、审核人员进行问责,并对镇农经站具体业务人员进行问责。
4.针对五四村在2019年11月实施的党员健身广场修建和圩兴广场工程,分别有3张报价单,均无具体报价人的问题。一是组织五四村两委干部进一步学习“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文件。二是五四村主要负责人、财会人员进行深刻反省,做出公开承诺以后村级工程及采购一律执行严格的询价制度,决不能流于形式,严格以工程的询价结果清单控制价下降标准进行招标。
5.针对党员健身广场修建和圩兴广场工程的询价结果为按清单控制价下降0.95%,实际未下降,不执行询价结果询价形式化的问题。一是核实具体情况,镇农经站加强对村居报账员和相关人员询价工作业务培训,提高村居干部财务规范意识。二是加强财务审核,督促村居财务人员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把好审核关,严禁未履行询价的项目工程票据入账。三是严格问责,发现村居未履行询价项目工程票据入账的,不仅对报账人员、审核人员进行问责,并且对镇农经站具体业务人员进行问责。四是举一反三,建立工程询价管理规范流程,明确镇村部门责任。
6.针对红光村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一是督促红光村主要负责人在村“两委”会上对报账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以后坚决杜绝。二是村主要负责人在“两委”会上就财务报账督促不够进行了自我检讨。三是镇纪委对相关当事人和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心谈话。
7.针对红光村在2020年食堂人员就餐未附人员名单,存在部分财务支出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对村报账员的提醒和业务培训,提高报账员的工作能力,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二是加强财务审核,督促村居报账员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把好审核关,严禁不合规、手续不完善的票据入账。三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杜绝大额现金支付、就餐人员未附人员名单等现象再次发生。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8.针对五四村存在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的问题。一是督促五四村党组织书记公开承诺,凡是以后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事项,先让每位同志依次发言,书记综合大多数同志意见,本着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末位表态,记录人严格规范记录,确保每位成员发言内容记录到位。二是完善村党总支委员议事规则,让规则制度更加切实可行。三是村两委会议时,安排主要负责人实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协商表决工作制度,体现会议决策过程民主,结果科学。
9.针对五四村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基层支部履职不力的问题。一是和具体当事人了解核实情况,因当时“爱党建”平台迟迟不能更新新当选支委信息,故新支委会议录签到只能签名原支委姓名,镇纪委严肃批评具体经办人员,力求以后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举一反三,对村居具体党建工作人员进行提醒提示,要求工作细致严谨,记录规范。
10.针对五四村组织生活会无相互批评、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以后召开村党组织生活会时要事先认真谋划,精心准备,确定组织生活会提纲,做到严格记录,规范操作。二是对照存在问题,完善镇级相关制度,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11.针对五四村组织生活有形式化倾向的问题。一是针健全完善全镇党的组织建设各项规定,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督促各村居进一步完善组织生活会各项制度,要求各类党组织会议如实、连贯、完整、规范记录。三是联系村党政班子成员要到所联系村上党课。四是联系村居党政班子成员和部门人员要经常性到所联系村居指导基层党建工作,促使村居党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12.针对红光村存在巡察整改制度建设不切合实际的问题。一是镇组织办牵头对各村居“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完善村级党课会议各项制度,要求按期召开会议、规范记录。三是联系村党政班子成员在红光村召开党员会议时到村上党课。四是联系村居党政班子成员和部门人员要经常性到所联系村居,以上率下推动“党课”制度落实见效。
13.针对五四村存在会议记录不严肃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五四村党组织建设,对五四村党总支书记及具体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督促五四村进一步明确村保洁员工资水平,完善聘用合同,及时足额兑现保洁员工资。三是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梳理排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三、下一步打算
(一)提高站位,推进整改。花桥镇党委坚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要求“回头看”整改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明确专人,继续督促被巡察的2个村针对反馈问题,查找分析原因,剖析问题根源,查遗补漏,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积极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抓好整改。
(二)压实责任,抓好落实。根据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要求,花桥镇从镇村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上杜绝侥幸过关思想,着力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扎实推行“谈话提醒、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的“三级约谈”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抓好日常监督工作,在全镇形成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抓好整改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建章立制,规范运行。针对反馈的村级财务管理、招标采购、资源发包、三会一课等方面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及时查找制度漏洞,分析原因,逐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达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抓早抓小、堵塞漏洞的目的。真正将整改落实作为促进镇村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的一次良好契机,真正达到进一步规范镇、村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8741071,邮政地址:中共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电子邮箱:1819078212 @qq.com。
中共花桥镇委员会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