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每年召开1次,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学习文件、交流经验、培训业务知识、布置工作任务。
2. 机关工作总结会议每年年底前召开,向全委机关干部通报一年中的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研究布置下一年的工作。
3. 机关工作例会原则上按月召开,也可视情由各部室等提交书面汇报材料,每半月提交一次,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并向委领导报送。
4. 书记办公会议召开时间由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主要研究提交常委会议决定的有关重要问题、听取重要工作汇报、安排工作等。办公室派员列席并做会议记录。纪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根据上级要求如期进行。
5. 常委会会议一般每半月召开1次,学习文件、研究工作、讨论案件等。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办公室负责记录,重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