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非必要不离湾规定,严控聚集性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聚餐、聚会等活动,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严禁在公共场所不遵守防疫措施,严格做好自我防护。”近日,花桥镇召开镇村党员干部会议,镇纪委书记领学了区纪委近日发布的“八条禁令”相关内容,对疫情防控期间镇村党员干部划定了纪律边界。
“当前,疫情防控是压倒一切的工作任务。紧绷防控思想之弦,落实防控责任,做好防控工作,规范遵守防控各项规定是镇村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党员干部除了做好自身的防控工作之外,还要做好家人、亲朋好友的劝说解释工作,宣传‘八条禁令’内容,做好宣传引导,让‘八条禁令’精神深入人心。”对镇村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应该遵守的相关工作制度,严禁发生的工作行为、生活行为镇纪委负责人做了详细解读。
会议强调,“八条禁令”是当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行为指南,镇村党员干部应增强大局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规范言行,模范遵守,为全镇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奠定坚实的纪律保障。(潘先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