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时间:2022-05-25 09:29    来源:湾沚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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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安排,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5月25日至8月10日对2个镇及其32个村(社区)、3个区直单位和1个重点二级机构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党组(党委)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红杨镇及其16个村(社区)。

1.信访接待地点:区委第一巡察组驻地(红杨镇政府)

2.意见信箱:设在红杨镇政府、红杨镇为民服务中心、红杨集镇菜市场、红杨镇16个村(社区)和区信访局等办公场所

3.电子邮箱:wzqwxcz1@163.com

4.专门值班电话:0553-2595761

手机:15955331997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交通运输局(含二级机构:区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和区档案馆。

1.信访接待地点:区委第二巡察组驻地(区行政4号楼11层)

2.意见信箱: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区档案馆、区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和区信访局等办公场所

3.电子邮箱:whxwxcz2@163.com

4.专门值班电话:0553-2595762

手机:15922311992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陶辛镇及其16个村(社区)。

1.信访接待地点:区委第三巡察组驻地(陶辛镇政府)

2.意见信箱:陶辛镇政府、陶辛镇为民服务中心、陶辛菜市场、陶辛镇16个村(社区)和区信访局等办公场所

3.电子邮箱:wzqwxcz3@163.com

4.专门值班电话:0553-2595763

手机:15955301993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由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共芜湖市湾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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