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纪律观念和守法意识,坚决遏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发生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连日来,湾沚镇纪委要求全镇各村居及政府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基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社会危害性,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9月20日,湾沚镇民主社区党委组织党员、职工开展杜绝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在纪检委员的带领下,所有在场的党员职工一起学习了《芜湖市纪委关于四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用大家身边的真实案例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职工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告诫大家要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筑牢“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思想底线,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要以案为鉴,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杜绝侥幸心理,不能因一时疏忽,影响集体荣誉,损害组织形象,丢掉个人前途。
秉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社区党委副书记还与全体党员职工进行防“酒驾”“醉驾”谈心谈话,引导全体党员职工结合典型案例举一反三、畅所欲言,充分认识“酒驾”“醉驾”问题的严重危害性。
“我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酒后驾车。”预备党员许子龙在谈心谈话时承诺。随后,大家一致承诺:会严格履行拒绝酒后驾车承诺,切实提升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能力和自觉性,自觉做到知法于心、守法于行,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在国庆节假期前后,湾沚镇纪委还将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的警示教育和监督检查,持续做好“八小时之内”监督和“八小时之外”提醒,增强基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法纪观念,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张凤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