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湾沚区农技推广中心主任崔海龙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2年8月2日,崔海龙接受种子经营户宴请,餐费共计1880元。2023年1月,崔海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餐费被责令上交财政。
二、湾沚区陶辛镇芦中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陶金根公款吃喝、滥发津补贴问题。2022年7月,芦中村因乡村建设拆迁产生5900元建筑垃圾收益,该款项未记入芦中村账目。2022年8月,陶金根将3080元用于村干部聚餐;剩余2820元以高温补贴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2023年3月,陶金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相关费用及违纪所得责令退至芦中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