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你是水稻种植大户,收割后的水稻秸秆可不能露天焚烧呀,焚烧水稻秸秆既污染了空气又危害身体权益,影响自己享受上级补助政策,还容易引发火灾,安全隐患较大。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近日,花桥镇纪委工作人员和各村级纪检委员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结合防溺水工作督查,深入全镇田间地头,深入全镇水稻种植大户家中,向广大村民群众,特别是重点对象户开展宣传焚烧秸秆危害、秸秆综合利用好处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全力督促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当前,正是早稻收割,晚稻移栽的关键时节,为有效防范早稻秸秆焚烧,打赢全镇蓝天保卫战,为全镇营造一个良好的秸秆禁烧工作氛围,花桥镇纪委立足监督职能定位,强化对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日常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秸秆禁烧政策宣传、重要时段镇村干部值守巡查、重点水稻种植大户落实情况等进行跟进监督,督促各村积极协调调度收割机、粉碎机、旋耕机等机械,及时开展清运秸秆工作,力争做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镇村开通宣传车,发放宣传折页,督促各村组主动宣传引导,开展日常动态巡查,做到发现隐患及时及时处置,不留安全隐患。
“近期,镇纪委将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督查力度,对于因宣传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等出现秸秆焚烧现象的,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为秸秆禁烧工作提供强有力纪律保障。”镇纪委负责人表示。(潘先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