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专项巡察组于2024年9月20日至11月1日对湾沚镇开展征收安置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湾沚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监督重点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重点检查2017年以来集体土地征收、房屋安置、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和“码上巡察”二维码,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区委第一专项巡察组驻地(芜湖市湾沚区行政4号楼11楼)。
(二)邮政信箱:湾沚区委巡察办转第一专项巡察组(芜湖市湾沚区行政4号楼11楼)。
(三)意见信箱:设在区信访局和湾沚镇政府办公场所。
(四)电子邮箱:wzqwxcz2@163.com。
(五)举报电话:15922311992。
(六)信访举报平台: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登录信访举报平台。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2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区委第一专项巡察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