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生工作受到广大居民群众广泛关注,村(社区)是实施民生工作的最基层组织,为村民提供民生服务“最后一公里”服务,村(社区)干部能否规范有效行使小微权力,关系到党和政府落实惠民政策的成效。为此,花桥镇从防止村(社区)干部廉政风险出发,建立民生工作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通过编制民生清单,完善民生工作机制,为提升广大居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奠定坚实基础。
编制民生清单,规范行使小微权力。花桥镇从小处着眼、从微处着手,对农村低保、优抚人员、贫困残疾人救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居民普遍关心的民生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将村(社区)干部职责细化、量化,让村(社区)干部办理民生服务事项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村(社区)干部规范、透明行使小微权力。
全面公开晒权,监督小微权力运行。近年来,通过加大民生项目小微权力清单公开力度,实行民生项目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并通过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网络平台,实行网上适时公示公开,增加民生工作透明度,对实施的民生工作政策内容、补助申请流程、受益对象、补助标准等信息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此外,还运用民生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村(社区)应急广播、村(社区)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工作氛围。
强化运行考核,保障小微权力实施。明确村(社区)民生服务事项的风险隐患点,特别是在权力运行的过程中,对容易滋生廉政风险点,制订预警防控、监控措施。通过将纪检监察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引入村(社区)民生项目权力清单运行全过程,实现对村(社区)民生项目小微权力腐败风险点全覆盖。同时,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强化刚性执行。对村(社区)民生项目小微权力运行情况与村(社区)干部述职述德述廉、年终绩效考核相挂钩,逐步形成促进村(社区)权力规范运行长效机制,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向好发挥积极作用。(潘先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