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于2025年3月26日至6月27日,对区委办公室等15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区管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和“码上巡察”信访举报平台,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办公室、区人大机关、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机关
1.信访接待地点:区廉政教育中心214室
2.邮政信箱:区廉政教育中心区委第一巡察组
3.意见信箱:设在被巡察单位、区信访局和区廉政教育中心等办公场所
4.电子邮箱:wzqwxcz1@163.com
5.举报电话:15955331997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党校
1.信访接待地点:区廉政教育中心216室
2.邮政信箱:区廉政教育中心区委第二巡察组
3.意见信箱:设在被巡察单位、区信访局和区廉政教育中心等办公场所
4.电子邮箱:wzqwxcz2@163.com
5.举报电话:15922311992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统计局、市医保局湾沚区分局、区供销社
1.信访接待地点:区廉政教育中心218室
2.邮政信箱:区廉政教育中心区委第三巡察组
3.意见信箱:设在被巡察单位、区信访局和区廉政教育中心等办公场所
4.电子邮箱:wzxc03@126.com
5.举报电话:15955301993
(四)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国投集团、区人才发展集团、区水务公司
1.信访接待地点:区廉政教育中心210室
2.邮政信箱:区廉政教育中心区委第四巡察组
3.意见信箱:设在被巡察单位、区信访局和区廉政教育中心等办公场所
4.电子邮箱:wzqwxcz4@163.com
5.举报电话:17718245835
举报平台: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登录信访举报平台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和下午14:30—17:30,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共芜湖市湾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